廣電總局重申廣告播放規定 要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京華時報訊 (記者朱雅清)昨天,廣電總局網站公佈了《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重申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和轉播、傳輸機構在節日期間必須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嚴格遵守廣告播放的各項規定。
《通知》指出,近期有些廣電網絡公司在轉播節目時違規插播廣告,群眾反應強烈。有關省級廣電管理部門已對相關公司做出通報批評,並對主要負責人給予了行政處分。為嚴肅紀律,廣電總局就進一步強化廣告播放管理工作進行重申。對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播出、轉播和傳輸機構,要依法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社會公開曝光等處理。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撤銷其相關許可,並追究違規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責編:王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