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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西豐撤回赴京拘傳記者人員

 

CCTV.com  2008年01月08日 04:50  來源:新京報  

  

法制日報社主樓(資料圖片)。昨天,西豐縣拘傳人員並未出現在這裡。

  本報訊 (記者 楊繼斌 實習生 蔣抒潔)1月7日上午,西豐縣委宣傳部部長李福祿告訴記者,來京拘傳記者的人員已經回到西豐。中國記協表示將介入此事。

  1月4日下午,李福祿同西豐縣政法委書記周靜宇協同2名西豐警察,來到位於北京望京花家地的法制日報社,要求拘傳法制日報社屬下《法人》雜誌的編輯部主任朱文娜未果。當日,由於未能見到朱本人,他們表示1月7日將再次拘傳記者朱文娜。

  西豐警方回到遼寧

  7日早上8點,多家媒體記者在朱文娜辦公室等待,但是一直到中午12點,西豐來京拘傳的警察沒有出現。記者隨後撥通了李福祿手機,李福祿聲稱自己和周靜宇早在6日就回到了西豐縣。隨行的兩名警察稍後也回到了西豐。

  李福祿證實,西豐縣公安局人員在來京之前,已就朱文娜的《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一文涉嫌誹謗在公安局立案的事實。

  “我們所有的手續都是完備的。”李福祿説。

  不過他否認了立案和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有關。“我們張書記是寬宏大量的人,他曾説,報道對我個人有什麼損失不算什麼,但不能因此讓我個人對西豐發展付出的汗水付之東流。”

  對於沒有拘傳到朱文娜警察撤回西豐的原因,李福祿未作回答。

  記者了解,7日下午,朱文娜到《法人》雜誌社,向領導遞交了一份在西丰采訪的整個經過的情況説明。

  西豐聲明稱趙誹謗夠公訴

  “連標題都有問題。”張志國告訴本報記者,“西豐縣委、縣政府和趙俊萍的爭議不是‘官商之爭’,而是正義和邪惡之爭。”

  1月6日,記者獲得西豐縣縣委、縣政府向《法人》雜誌社出示的一份聲明,西豐方面在《聲明》中列舉了他們對朱文娜《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一文存在的異議。其中,指涉朱文中“拆遷”、“因言獲罪”、“東北土特産交易中心建設”等存在失實問題。

  在朱文中,第一個部分涉及了趙俊萍的沈豐加油站拆遷賠償問題。朱文認為,政府組織的兩次賠償額度評估,差價300多萬。

  而西豐縣的《聲明》認為,政府只組織過一次評估,認為應該給趙俊萍賠償22萬。朱文中所言364萬,是趙俊萍自己委託仲介機構───陸豐會計事務所進行的,沒有可比性。

  “幫趙俊萍進行評估的所有人都已經被我們抓起來了,要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張志國在電話裏告訴記者。

  談到最具爭議的“趙俊萍短信誹謗案”,《聲明》認為,趙俊萍的“誹謗”已經“嚴重危害社會秩序”,達到公訴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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