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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復核週年記:扭轉地方對死刑態度仍須時日

 

CCTV.com  2007年12月20日 11:08  來源:南方報業網-南方週末  

  編者按:

  這個年末我們回首中國司法,最閃亮的開端當屬1月1日死刑核準權上收最高人民法院。從數年呼籲到最終收回,這一被視為眾望所歸的改革經歷了太多變遷。到今天新制運行已近一年。這個時候,我們回顧與探訪,是想知道,這一年,死刑復核的起步運轉,到底給中國社會和平常人心帶來了哪些變化?掌握生殺大權的法官會想些什麼?復核後重獲生命的死刑犯想些什麼?沒有看到“殺人償命”結局的被害人家屬想些什麼?失去對死刑控制權的基層法院和地方政府又會怎麼想?

  任何改革,第一年總是震動最大,伴隨著新舊系統的各種衝突與摩擦。這一點在我們的調查中亦有所現。但我們認為,只要代表進步方向,一切改革帶來的雜音和困擾都將是暫時。正如一位法院院長所言,死刑復核這一年,是磨合的一年。我們理解,這種磨合,包含了新舊法律制度的磨合,新老法治思維的磨合,中央和地方的磨合,政府和法院的磨合,還有,普羅大眾與嶄新世界的磨合。

  我們希望通過對死刑復核的週年記錄,能為公眾提供更多視角去看待這一與生命最息息相關的刑罰制度,進而對死刑制度的改革抱有更多的理解。

  死刑減少

  “能不殺就不殺”的氛圍瀰漫在整個中國法院系統。

  高級法院院長會議、刑事審判人員輪訓、各種刑事專業會議接連不斷,都衝著一聲指令──把死刑數字壓下去。

  得益於死刑復核權的收回,這一年,中國的死刑數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嚴格控制。

  在今年11月的全國法院司法改革會上,最高法院院長肖揚説,今年死緩判決首次超過死刑判決。

  據西北某重點城市中級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長介紹,到目前為止,其所在法院今年執行死刑數大約10起,而往年的平均數量是60起。

  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司法系統的強力傳達,實務界在刑事和解方面的探索,以及實踐中對經濟犯罪適用死刑的謹慎,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影響了死刑數量的減少。

  種種信息表明,2007年可能創下十年來中國死刑數量最低點紀錄。

  在今年下半年的一個場合,最高法院主管刑事審判的副院長對有關學者説,通過死刑復核發現,下級法院的庭審粗糙潦草、走過場,偵查機關取證的不紮實,令人擔憂。

  在“可殺可不殺”上,實踐中法官掌握著極大的裁量權:“手段殘忍”、“影響惡劣”、“民憤極大”、“情節特別嚴重”、“非殺不可”──隨便一個概括性評價就能使人頭落地。

  某中級法院的刑庭法官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現在稍微判重就難過省高院這關。被發回重審或改判意味著辦了錯案,這種潛在的風險讓很多法官就輕不就重。

  武漢大學刑法學教授馬克昌説,地方法院“起碼不敢像過去那樣,一個案子判那麼多人死刑”。

  法官勞碌

  忙忙忙。這一年,是20年來中國最高刑事審判庭最忙碌的一年。

  最高法院老刑庭的法官們經歷了職業生涯中最劇烈的變化。一位法官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以前人手少,八小時內也能應付自如,根本不用加班。現在,法官和法官助理的數量雖翻了幾倍,當死刑案件從三十多個高級法院潮涌而來時,有的法官還是扛不住。

  年休假取消,每天加班一小時、晚飯在院食堂吃,週六不放假、週日加班是常事。因為案子太多,連其他庭刑事組的法官也被抽調過來。2008年最高法院還將招131名審判人員,其中刑庭佔到120人。

  從下級法院選調上來的法官需要適應最高法院的工作方式,需要安置家庭。據悉,最高法院只給法官家屬解決北京戶口,幫孩子找學校,但不負責給家屬找工作。安家落戶牽扯了上調法官的部分精力。

  剛剛畢業的研究生壓力更大。一位有十多年死刑復核經驗的法官説,比起其他工作,死刑復核更需要一顆成熟、安靜的心。在西方觀念中,決定人之生死只有上帝能辦到。對於這些年輕人來説,除了工作方式方法的適應外,還需要進行心理上的調試。

  重掌復核權後,最高法院規定了更加嚴格的辦案規程。原來只由承辦人閱卷,現在合議庭所有成員都要閱卷,每個人都得對案件提出看法和意見。“等於每個人都是案件的承辦人。”一位法官説。

  據一位法官的經驗,復核一起死刑案件,95%的精力用於對事實、證據的核實,工作非常瑣碎。單被告人口供一項,就足讓法官頭疼。“今天説是,明天説不是,來回翻供的太多了,得一點點查,找出破綻。”

  同樣忙碌的還有各地看守所。死刑復核權收回後,辦理死刑案件所需期限較過去大為延長,增加了看守所的監管壓力。西南某省一位看守所人員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往年死刑核準下來得快,該執行的執行,交給監獄的交給監獄,該放的放,現在只能候著,監管壓力特別大。

  政府微詞

  “我希望死刑數量的控制能緩和一些,慢慢降下來。”馬克昌更看重復核權的平穩過渡。有學者擔心,死刑數量下降過快,易引起有關方面反彈,最後重走下放老路。

  據南方週末記者了解,上半年死刑判決相當數量的減少,已經有地方政府發出不同聲音:“是維護社會治安要緊,還是控制死刑要緊?”

  在死刑復核權多年的下放過程中,伴隨多年的嚴打政策,死刑被地方黨委、政府視為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治理手段,甚至演化成統治權的一部分。據司法界人士透露,有些地方的公安機關制訂立功標準時,把破獲判處死刑案件作為重大立功,死刑數量的限制無疑對他們的建功立績造成衝擊。儘管一年前死刑復核權的復位是以中央紅頭文件下達,徹底扭轉地方當局對死刑的態度仍須時日。

  上述西北某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從這一年的實際情況看,死刑數量的減少並未給社會治安造成負面影響。

  有學者指出,上一次全國範圍內死刑數量的下降是在1997年新刑法生效後,原因是新法削減了部分死刑罪名。在新法實施後的幾年中,中國的犯罪形勢並沒有因死刑的減少發生異常惡化,民眾的心理和情緒亦無不適應。有學者認為,新刑法的實施無異於做了一次限制死刑的民意測驗。

  被害人“要命”

  可殺可不殺之間,如果法官選擇不殺,將面臨被害人家屬上訪的壓力。

  對於命案,“以命還命”觀念依然根深蒂固。某中級法院的法官説,有的被害人家屬不但要被告人死,甚至向法院提出,不能用注射的方式,他們要到刑場上去,親眼看被告人被斃掉,方解心頭之恨。

  一位刑辯律師説,所辦案件中,確有被害人家屬堅持“給再多錢也不要,就要他的命”。不少法律界人士認為,民意是對控制和減少死刑的最大壓力。一方面,隨著佘祥林、杜培武案的曝光,民眾對疑罪從無、少殺慎殺等觀唸有了基本認識;另一方面,對邱興華、鄭筱萸,還是一片殺聲。

  馬克昌説,隨著中國法院限制死刑的努力,是對國人進行現代法治文明教育的良機。

  西北某市前政法委書記説,死刑復核收回這一年中,確有這方面壓力,但在他看來,錯判錯殺對政府的殺傷力比上訪的影響要大得多。

  律師空等

  時近年末,西安的許律師一直在等最高法院的死刑復核結果。“做夢都在想這事。”這是死刑復核權收回最高法院後,許律師代理的首起死刑案件。不單他一人著急,被告人家屬、當地媒體不時打來電話,詢問結果出來沒有。今年西安的死刑案件,多以核準告終,他們希望這個案子能有相反的結果。

  今年7月,許律師輾轉得知案子由最高法院刑五庭復核,馬上把辯護意見快遞過去。“對方説收到了,可我心裏沒底。”

  為此,他專程跑到最高法院,想面見復核該案的法官,為當事人作最後的辯護,門衛讓他説出承辦法官的名字,否則沒法聯絡。

  許律師不知道承辦法官是誰,門衛讓他去最高法院永定門的信訪接待室試試。許律師去了,夾在上訪的人群裏,他感覺“那不該是律師該走的程序”。

  北京之行無功而返。許律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因為死刑復核五個庭的地域管轄和分工沒有公開,有律師連辯護意見寄給哪個庭都不知道。現在省高院何時將案卷送交最高院、最高院何時進行復核,律師無法從正式渠道獲知。死刑復核階段,大多數辯護律師只能在千里之外等待。

  對死刑復核法官會見律師,目前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據悉,如果律師在書面辯護意見或者打電話對事實提出重大異議,最高法院還是會考慮會見。

  最大刑事法庭,最大烏托邦?

  五百多名法官組成的5個刑庭,將使中國最高法院擁有全球最大的刑事審判庭。而他們核心的工作就是復核中國全部的死刑案件。

  這些法官承載著終極的司法權威。死刑復核收回後,在這個世界上死刑數量最多的國家裏,所有可能錯殺的壓力都落在了他們身上。

  實際上,被執行于死刑復核前夕的邱興華、不到15個工作日就“斬立決”的鄭筱萸和段義和,這些社會廣泛關注的死刑案件非同尋常的司法高效,已經讓死刑復核的法官們承擔了部分外界的微詞。

  刑事審判庭和其他庭室人員數量上的懸殊,也讓有的學者擔心最高法院日後會變成最高刑事法院;反對者則認為,人命關天,投入再多人力物力也不為過。

  一些觀察者對僅靠法院一家、僅靠死刑復核收回,就把所有死刑案辦成鐵案表示悲觀。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瑞華甚至認為,放眼世界,指望最高法院發現冤假錯案是個烏托邦式的夢想。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將啟用新的刑事審判大樓。這座總投資10億的大樓位於繁華的北京崇文門東花市大街。目前該樓正在進行最後的施工清理,預計下月投入使用。

  這座新大樓未來到底挂不挂門牌,最高法院目前還沒有最後確定。一位工作人員説,可以確定的是,將來這裡會有不少上訪者。 (記者 趙蕾)

責編:喻清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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