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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粗心”還是“黑心”--雲南一家醫院一天竟按33小時收費

CCTV.com  2007年12月18日 17:04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昆明12月18日電 是“粗心”還是“黑心”──雲南一家醫院一天竟按33小時收費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王研

    “在耿馬縣醫院人們的眼裏,一天竟然有33個小時!”一名患者家屬面對雲南省臨滄市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人民醫院的費用清單,異常氣憤。

    對此,院方竟然以一時“粗心”、電腦等原因作出解釋。群眾質疑:這家醫院究竟是“粗心”還是“黑心”? 

      患者一天交33小時護理費──科室大意?

    11月27日,耿馬縣法院開庭審理患者陳偉清死亡糾紛案。這起糾纏了兩年多的醫療糾紛,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耿馬縣醫院以“粗心”為由的亂收費行為,一時成為人們街談巷議的熱點話題。

    2005年年底,83歲的陳偉清因病住進耿馬縣醫院,住院5天后死亡。陳偉清的子女們認為,是院方不具資質的護理人員使用禁忌藥物等一系列的“粗心”行為,導致了父親死亡。在長達兩年時間的艱難取證過程中,陳偉清的子女發現,醫院竟然“粗心”到每天按33小時計費!

    陳偉清的女兒陳孟珍從醫院複印的病歷顯示,患者“實際住院5天”。但在《出院病人診療項目費用清單》中,重症監護費和重症監護病房床位費卻分別收了168小時的費用。“平均算下來,每天竟然有33.6個小時!”陳孟珍説。

    對此,醫院副院長罕桂蓮及醫務科主任秦疆穗等人在接受採訪時解釋,亂收費並不是醫院的規定,而是各科室對重症監護在理解上出現了偏差,耿馬縣衛生局已經對此進行了調查。記者在衛生局的《核查情況報告》中看到,衛生局認為患者住院應為6天,但由於科室沒把患者死亡的情況及時告訴收費室,這才導致“收費系統自動延長了1天”。陳孟珍對這樣的解釋不以為然:“人都死了,電腦還在自動計費,有比這更荒唐的事嗎?”

      不知科室亂收費──醫院粗心?

    陳偉清住院時可謂遭遇了“多管齊下”的亂收費,多算時間、超標準收費、超數量收費……副院長罕桂蓮面對這些問題時卻説:“這些都是各科室自己執行上的問題,醫院也不知道。”

    首先,醫院並沒有重症監護室,卻按相關標準收費。記者從雲南省衛生廳醫政處證實,重症監護室必須滿足強制標準且經過衛生管理部門驗收。按規定普通監護室每天床位費為20元,特級護理每小時3元,但陳偉清的這兩項收費卻分別為50元和5元。

    其次,對用過的針藥多計數量。生脈多收4支,腦活素多收2支,葡萄糖測定多收65元,搶救費多收2次共180元……耿馬縣衛生局在核查中,發現耿馬縣醫院對陳偉清亂收費的項目有10多項,總金額800.6元。

    “醫院將責任推到科室,難道它對科室沒有監督義務嗎?”陳孟珍説,自己之所以能發現亂收費的問題,一是家裏弟妹都是醫生,作為內行知道重症監護室和普通病房的區別;二是為了打官司,仔細研究了所有資料。“如果院方不管,一般患者又看不了這麼仔細,又怎能發現這些問題?”

    病歷記錄混亂──醫生筆誤?

    “同一個病人在同一家醫院,可以死3次嗎?”陳孟珍説,自己為打官司多次從醫院複印病歷,結果發現病歷很多地方自相矛盾,僅死亡時間就有3個不同的記錄。對此醫院解釋説,是醫生、護士做死亡記錄時互相之間沒有統一,今後會杜絕此類差錯的發生。

    陳偉清的住院時間是2005年12月22日,死亡時間為27日。然而記者查看病歷發現,醫生為陳偉清查驗病情的時間記錄先是12月22日,然後居然出了一個莫名其妙的10月23日,最後竟然是12月28日下午,而此時病人已經死亡近1天。對此醫院解釋説,不同版本的病歷是因為醫院對病歷進行了“整理”,並由整理者“簽名”,純粹是“筆誤”造成的。

    醫生的粗心還導致了“非法行醫”的懸案。陳偉清住院時先後經過了3名沒有資質的護士護理,對此耿馬縣公安局已經予以確認。秦疆穗解釋説:“3人都是衛校畢業生或實習生,按規定只要有資質的老師帶領就可以護理。”但在陳偉清的病歷記錄裏,記者並沒有看到老師的簽名,秦疆穗説可能是老師“忙起來忘了”。

    此外,有種藥説明書上明明寫了老年人、心功能損害者不能用,但醫生仍然讓有肺心病、心律失常、心衰症狀的患者吃了這種藥。陳孟珍堅持認為,正是醫生的“粗心”和“非法行醫”,害死了自己的父親。對此院方表示,陳偉清死亡醫院沒有責任,一審已經判陳孟珍敗訴,一切由法律説話。

    患者如何承受“粗心醫院”之痛?

    “我們已經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12月初記者到耿馬縣醫院採訪時,副院長罕桂蓮這樣告訴記者。

    記者在院方2007年11月7日作出的《處理決定》中看到,整理病歷時“造成病歷多處差錯或失誤”的內科醫師、科室工作中出現亂收費的護士長、科室管理混亂的內科主任,分別被處以通報批評、待崗、扣發工資和津貼等處罰。此後,醫院還作出了退還多收的醫藥費等決定。

    對於這一結果,許多了解這個案子的群眾不以為然。昆明市民薛嘉覺得醫院現在的檢討行為非常沒有誠意:“這個事情是2005年底發生的,現在都2年了,醫院才來糾正。恐怕是看到大家都太關注了,迫於壓力吧!”

    另一部分群眾則對自己身邊有這樣的“粗心醫院”表示擔心。昆明市民張雲質疑,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一點差錯都可能影響到病人的生命安全。醫院因“粗心”出一兩次錯或許偶然,但在同一起事故中有這麼多的“粗心”之錯絕非偶然。“這麼‘粗心’的醫院,以後誰還敢來看病?”

    更讓群眾擔心的是,這家醫院存在的種種問題是因為患者家屬細心才發現的,在我們身邊是不是還有類似的醫院和類似的問題沒有暴露?

責編: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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