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聯在11月底給國家發改委打緊急報告,建議2008年實施煤電聯動。不少媒體配發評論,指責電企強權思維,反對電價上漲。其主要理由是:電力行業靠壟斷獲取高利潤,還要提出漲價。這些評論普遍引用的是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據:今年1月-5月份,電力行業利潤增長43%。
這些批評混淆了電力行業和發電企業的概念。原國家電力公司在2003年分拆為兩大電網和五大發電集團之後,單個發電企業擁有發電機組數在全國總裝機容量中,最多僅佔不到9%,發電企業已經進入了全面競爭的格局。而電力行業的利潤也不是火電企業的利潤。電力行業包括送電、供電的電網企業和生産電的發電企業,而涉及到煤炭的發電企業,是佔整個發電企業85%以上的火電。
那麼,2007年火電行業利潤情況如何呢?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最新公佈的《2008年煤炭供需形勢展望》顯示,今年1月-8月份,火力發電行業利潤總額為464億元,同比增長29%,增幅低於煤炭行業;而且6月-8月利潤總額為187億元,同比增長僅為3%。
由於從2006年7月1日起,全國上網電價平均每度提高2.5分,火電企業今年1-8月的利潤與去年同期電價未漲之前相比大增,而今年7、8月份,煤炭價格上漲而電價不漲,導致今年6-8月利潤與去年同期相比驟減。
煤炭價格上漲蠶食了火電企業的利潤空間。今年1月-9月份,全國電煤車板價較2006年上漲25元,上漲幅度8.9%。由於CPI漲幅較大,今年在達到煤電聯動條件的情況下未提高電價。2008年,電煤普遍擬提價40元/噸。五大發電集團每年電煤採購量在1億噸以上,直接影響成本40億元,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筆者非常理解國家抑制CPI價格上漲的總體規劃,的確應該慎重對待電價提高問題。但同時,我們對火電企業所承受的成本壓力,也應該有所認識。
2006年,國家徹底放開電煤價格。由於原“計劃煤”每噸價格低於市場煤價格100元以上,佔電煤近一半的原“計劃煤”價格每年在以30元/噸左右的速度上漲。而電價仍然由國家定價。2005年,國家出臺了煤電聯動政策,即半年內,電煤漲幅達到5%,電價即可上調。但是,在執行上打了折扣。2007年,考慮到通脹壓力較大,電價並未上調。2008年,通脹的壓力仍然較大,電價上調可能性仍然很小。
問題在於,在煤炭價格已經市場化並且持續上漲的情況下,僅靠捂電價不僅不能化解矛盾,還可能進一步累積矛盾。應該認識到,煤電之爭的根源在於煤炭的市場化與電價的非市場化的衝突,只要電價的非市場化狀態持續下去,兩者就不能在市場中找到一個連接點,而只能通過有關部門的“協調”來達成某種妥協。
有關部門不僅要考慮發電企業的生存問題,還要顧全整個宏觀經濟大局,併為此不得不打破自己制定的煤電聯動規則,從而導致煤電聯動在事實上陷於無規則狀態,不僅發電企業苦不堪言,有關部門亦左右為難。筆者認為,打破這種困局的唯一途徑是理順煤電價格體制,加快電價的市場化改革,使煤、電都從市場這一媒介中找到合理定位,最終將煤電之爭化解。(阮曉琴 原題:平息煤電之爭在於理順電力定價體制)
責編: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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