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聯合報》報道,針對陳水扁日前威脅説,如果泛藍執政縣市實施兩階段投票,他就宣佈這些縣市選舉無效。泛藍執政縣市長紛紛指責,“他又不是皇帝,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宜蘭縣長呂國華説:“選舉有一定法令依據,一切要依法行事,不是陳水扁説了就算的。”
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原本就預判民進黨想製造選務混亂,進而由臺當局宣佈戒嚴,如今陳水扁的談話,證實臺當局確實有此打算。
郝龍斌及彰化縣長卓伯源都指出,2004年台灣“大選”就是實施二階段投票,當時選出的陳水扁有效,為何這次二階段投票臺當局就認為無效?依“選罷法”規定,選舉無效要經法院二級二審程序認定,臺當局與“中選會”根本無權做此認定。
台北縣長周錫瑋指陳水扁的説法是“嚇嚇公務員和老師”,使縣政府須花更多精神説服公教人員支持選務。他表示,懲處公務員的權責在地方政府。臺“中選會”最多只能懲處台北縣選委會主委,但“‘中央’記他一個小過,我記他一個大功。”不會有問題。
台中市選舉委員會主委、副市長蕭家旗説,所謂的“選舉無效”,有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屬司範疇,就像高雄市長選舉官司,也是由法官判決。陳水扁直接宣佈選舉無效,有侵犯司法獨立的嫌疑,難道陳水扁能指揮法官,作出他所期待的判決嗎?
新竹市副市長陳全桂説,新竹市會與其他藍營執政的縣市統一步調,“其他縣市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台中縣長黃仲生説,何必讓基層公務員為難呢? (雲鵬)
責編:韓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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