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市場宏觀調控將繼續加強,這成為政府近期不斷釋放的信號。
而對於建設部和國土資源部來説,確保明後年五類住房用地不低於居住用地的70%,將是近期雙方措施的合力點。
用地有保有減
昨日在全國房地産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經驗交流會上,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強調,各地要抓緊制定2008年、2009年住房建設計劃,明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兩限”普通商品住房、中低價位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五類住房的建設規模和具體地塊,並確保這五類住房用地不低於居住用地的70%。
他表示,房價較高、漲幅較快的城市,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的供應,加快解決當地居民自住需求問題。
同日據國土資源部的消息,2007年度報國務院批准的城市建設用地審批也已全部完成。一個特點是,需報國務院批准建設用地的84個城市中有47個城市申報用地規模偏大予以核減,申報的用地總面積和新增建設用地面積分別減少31.81%和24.56%。
此外,適度核減了工業用地,重點保證了居住用地。2007年度批准用地主要用於工業倉儲和居住的,分別佔批准用地總面積的17.34%和39.14%。在居住用地中,又重點保證了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用地。
國土資源部在用地批復中對各省市區提出四項明確要求。一是要求各城市在批准的建設用地規模內使用土地,特別要保證居住用地,其中,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等住房用地不得低於居住用地的70%。對廉租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在土地供應計劃中要予以優先安排。
制定批後監管機制
以往經驗顯示,在國務院批准用地後,一些地方城市在實施中往往存在超出合同約定期限交納出讓金行為,存在不認真履行開工、竣工時間拖延工期甚至囤積土地的行為,存在改變土地用途、少批多佔等情況。而相應不足的是,國土部門又存在著重審批輕監管的制度缺陷。
鋻於此,國土資源部目前正在抓緊制定城市建設用地“批後監管”有關辦法,並將近期內出臺。11月9日,國土資源部專門為此召開了會議,部長徐紹史對落實批後監管提出具體的嚴格要求。
據了解,國土資源部將採取用地備案、地方日常性監管和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檢查、國土資源部不定期抽查等監管方式,針對城市申報實施方案、省級審核實施方案和城市具體實施徵地和供地等環節進行重點監管。
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將把重點放在履行批後監管職能上,從而真正實現防止年底前違規批地用地,抑制固定資産投資過快增長的調控目標。
責編:趙德禮
更多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