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炯 繪
據初步統計,全國有7000多件“紅頭文件”涉及行政收費,依據之亂為亂收費開了方便之門;行政收費立法呼籲近十年,至今仍處調研階段──
近日,記者了解到這樣一組數字:全國有7000多件“紅頭文件”被作為行政收費的依據,而嚴格意義上的法律,不過30余件。
這令人不由想到國家發改委有關部門公佈的一組數字:2005年全國行政事業性收費總額達4000多億元,加上各種基金徵收總額2000多億元,人頭均攤約為500元。
“收費之多、之亂,與收費依據之多、之亂有著必然的聯絡”,一些人大代表、政府官員、法學專家分別在不同場合,以不同形式多年呼籲制定行政收費法,可至今仍不見“蹤影”。人們不禁在問:行政收費法,為何出臺這麼慢?
收費之訴
今年9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透露: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多個部門正在研究個體工商管理費的處理問題。有專家解讀説,收取了20多年的個體工商管理費有可能被終止。
收取個體工商管理費是否合理,近年來屢受質疑。引發各方關注的是一起訴訟。
年近60歲的程元福是江西省鷹潭市人,開了一家眼鏡店。2005年5月,他學習有關文件後,感覺工商管理費收取不合法,便從當年7月開始,不再按月交納個體工商管理費。在拒繳個體工商管理費9個月後,程元福收到鷹潭市月湖區工商分局處罰決定,要求補交拖欠的1350元工商管理費,並另處罰款1300元。2006年7月,程元福以工商分局收取管理費的行為不合法為由,一紙訴狀將當地工商分局告到法院。
案子最終以程元福敗訴結案,敗訴的依據是1987年國務院頒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登記費和管理費。
案子雖然敗了,但對個體工商管理費合理性的討論並未停止,各種質疑此起彼伏。在輿論的“轟炸”下,個體工商管理費最終出現了鬆動的跡象:
2007年年初,北京、天津取消收取個體工商管理費,上海、浙江、四川、重慶等地方政府也紛紛表示將取消個體工商管理費。
今年9月18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公開表態:個體工商管理費問題,會有一個“令人滿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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