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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杭州醫療養老保障實現城鄉統籌全民覆蓋

 

CCTV.com  2007年10月15日 17:42  來源:錢江晚報   

   困難群眾不再因為缺錢而無力參加社會保障;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保障制度之間不再有鴻溝……從昨天(14日)杭州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近日,杭州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和《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這是杭州市建立“城鄉統籌、全民覆蓋”的基本醫療保障和基本養老保障體系的綱領性文件。它意味著杭州市660萬市民和200多萬外來務工人員都被覆蓋到同一張社會保障網之內,實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

  兩個《辦法》堵住漏洞填補空白

    杭州市近年來連續出臺實施了一系列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保障政策。最近,按照“城鄉統籌、全民覆蓋、一視同仁、分類享受”的思路,為建立一個沒有漏洞、不留空白的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保險體系,杭州市又醞釀出臺《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草案)和《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草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報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將統一于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將原獨立運作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老年居民醫療保險、城鎮少年兒童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人員醫療困難互助救濟和非參保人員的醫療救濟等制度整合到基本醫療保障一個制度框架內,並對有關內容進行調整完善。

    《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根據現行政策規定進行調整完善,將原獨立運作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農民工“低標準繳費低標準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徵地農轉非人員“低標準繳費低標準享受”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等政策,整合到基本養老保障一個制度框架內。

    城鄉統籌、全民覆蓋,向弱勢群體傾斜

    兩個《辦法》真正體現了廣覆蓋。按照“一視同仁、分類享受”的思路,對所有城鄉居民都做出基本醫療保障、基本養老保障的制度安排,並實行多層次、多形式的保障方式,體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覆蓋到了全市660萬市民和200多萬外來務工人員。

    體現了城鄉統籌,可選擇、可轉換。城鎮居民如果覺得經濟有困難,可選擇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居民養老保險;農村居民有條件的,也可選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間貫通,可選擇,可轉換。

    兩個《辦法》把解決困難群眾、弱勢群體問題作為突出重點,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切實提高困難群眾、弱勢群體的參保能力。

    據測算,隨著兩個《辦法》的出臺實施,2008年杭州市本級基金和財政將增加支出6個億。

    新政策有哪些調整

    關於困難人群參加醫療保險的問題。目前杭州市區有5198名困難家庭成員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而現行醫保制度已經把這部分人群納入了參保範圍,他們不願參保是因為一方面覺得醫療保險繳費標準過高;另一方面是困難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民政部門可按規定給予一定的困難補助。這次政策調整將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困難家庭成員以及重症殘疾人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的保障範圍,其中城鎮戶籍人員納入城鎮居民醫保,農村戶籍人員納入新農合,由各級財政按規定全額補貼其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關於困難人員參加養老保障的問題。對困難人員參保實行分類對待:一是持《困難家庭救助證》的60歲以上城鎮老年居民參加城鎮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持證期間個人免於繳費。目前此類人員共有800人左右。二是持《困難家庭救助證》的城鎮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允許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個人按本統籌地區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5%繳納保險費,財政按15%給予補貼(其他參保人員個人繳15%,財政補5%)。目前此類人員共有3438人。三是持《困難家庭救助證》的農村戶籍人員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個人按5%繳納,財政補貼15%(其他人員個人繳15%、財政補5%)。目前此類人員共有1170人。

    關於杭州市農村戶籍居民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問題。按原醫保政策,農村居民不能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次政策調整,也允許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關於農民工醫保的問題。目前,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已覆蓋了農民工,但據統計,農民工的參保率僅為30%左右。新政策制定了適合農民工特點的“低籌資、保大病、保當期”保障辦法。農民工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由用人單位按上年省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月繳納3%,農民工個人不繳費。農民工醫保不設置個人賬戶,普通門診不納入保障範圍,住院和規定病種門診的保障待遇與職工醫保基本一致。從而降低了參保門檻,有利於減輕農民工的負擔、擴大農民工的參保面、保護農民工的權益。

    關於增加城鎮居民門診醫療保障的問題。這次政策調整,將門診醫療費納入保障範圍,籌資額度將根據保障水平的提高而適當增加。少年兒童從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400元;老年居民從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900元。政府補貼不低於人均籌資標準的二分之一,其中少年兒童每人補貼250元;老年居民每人補貼500元。

    關於城鎮非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問題。目前一部分城鎮非從業人員因繳費標準過高而未能參保。這次明確:城鎮非從業人員也可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其中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險費由參保人員按每人每年900元全額繳納;參加新農合的,與其他參保人員一樣,政府給予相應補助。

    關於取消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準的問題。原醫保政策規定,除企業退休人員外其他參保人員每次住院均設住院起付標準。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第二次住院按規定住院起付標準的75%計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規定住院起付標準的50%計算。為減輕年度內多次住院參保人員的醫療費負擔,本次政策調整,規定參保人員一個結算年度內只承擔一個住院起付標準,住院起付標準按首次住院的醫療機構等級確定。

    關於門診醫療定點的問題。對企業參保人員取消定點管理模式。經測算,取消定點管理後,醫保基金將增加支出3億至5億元。但取消定點管理,極大地方便了群眾看病就醫,真正體現了對參保人員的公正公平、一視同仁。

    關於城鎮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戶籍年限調整的問題。原政策規定,城鎮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戶籍年限為25年,這次政策調整設置年限由25年改為10年。根據杭州市公安局、市勞動保障局調查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具有杭州市區非農戶籍10年以上、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有60015人,按現行的補貼標準,財政每年補貼資金將達1.08億元左右。(記者 陸春 章晴)

責編:李星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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