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長遠勇踐行──十六大以來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穩步推進
新華網北京9月14日電(記者魏武 李亞傑)2007年8月,四川省面向全國公開選拔72名縣(處)級領導幹部。這次公選按照黨管幹部、群眾公認、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統一公告、統一標準、統一命題和測試、統一程序、統一公佈結果,按幹部管理權限進行任用……
黨的十六大以來,在黨中央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下,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整體深入推進,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勇於探索、積極實踐,取得豐碩成果,一個相互配套、有機銜接、較為完備的幹部人事制度體系已初步形成。依靠制度選人用人、公開選拔、競爭擇優等用人規則贏得了廣大幹部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可和廣泛好評。
幹部選拔任用更加透明、更為科學
科學、民主的選拔機制,是做好幹部工作的重要前提。
2002年7月,中央印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了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以及幹部考察的內容、範圍、方法、程序、參與人員等內容,有力推動了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的建立健全。
來自中央組織部的數字顯示,從2003年到2006年底,全國共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1.5萬餘人,其中廳局級390余人,縣處級3800余人;通過競爭上崗走上領導崗位的幹部共20余萬人,其中廳局級500多人,縣處級2.8萬人。
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成為幹部選拔任用的必經程序和基礎環節,考察預告、任職前公示、試用期和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無記名投票表決重要幹部等制度全面推行。在地方領導班子換屆中,對新一屆領導班子人選進行全額定向民主推薦,對擬提拔人選在會議投票推薦的基礎上還進行了差額二次推薦,實行了差額考察。
一系列擴大民主的措施進一步擴大了選人視野,促進了優秀人才脫穎而出。許多幹部群眾説:“現在選人用人,把幹部的提名權交給了我們普通百姓,在幹部選拔任用和考核評價工作中體現了群眾路線,給幹部隊伍帶來了新氣象。”
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推進
自2004年起,甘肅人民出版社著手對人事、用工、分配“三項制度”進行改革,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崗位績效工資,按需設崗、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全面部署實施人才強國戰略、落實黨管人才原則,作出一系列戰略決策,人才工作成為全黨工作重要組成部分。5年來,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推進,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企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制度逐步建立。
各地紛紛打破體制障礙和政策壁壘,完善政策措施,疏通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流動渠道,貫通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加快構建城鄉統一的人才市場體系。
目前,以建立健全國有大型公司董事會為重點,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工作穩步推進。企業人才市場化選聘力度進一步加大。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取得良好成效。
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各地各部門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和崗位管理制度,崗位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用人機制更加靈活。目前,全國有65萬個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合同制,佔事業單位總數的51%,59%的事業單位人員簽訂了聘用合同。
幹部人事工作制度體系初步形成
把改革成果和實踐經驗及時用制度鞏固下來,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鮮明特點。
中央組織部在試點基礎上研究制定的《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在地方領導班子換屆考察中普遍運用,實現了考核評價制度的重要突破,既進一步擴大了民主,又體現了正確的用人導向,發現和選拔了一大批善於領導科學發展的優秀幹部。同時,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也在抓緊試點。
各地普遍加強對幹部的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僅黨政幹部制度改革方面,2004年,中央印發了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5+1”法規性文件;2005年,中央印發了誡勉談話和函詢、述職述廉兩個法規文件,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公務員法;2006年,中央印發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及職務任期、交流、回避等法規文件。
這些法規文件與《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幹部任用條例》等法規文件一起,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有機銜接、較為完備的幹部人事工作制度體系。
責編:李星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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