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援: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有利於對勞動者權益保護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6月29日 17:26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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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星期五)下午4時,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人民大會堂台灣廳舉行勞動合同法新聞發佈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在回答美國之音的記者提問時説,關於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問題,是勞動合同法一個比較重要的規定,也是我們現在確立的中國勞動合同制度方面的一個重要內容。
他説,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不能夠在建立勞動關係同時訂立書面勞動時,可以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要在一個月的時間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一年以後,仍然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就視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他説,他們在徵求意見的時候,聽取了社會各界將近20萬條意見,其中相當一部分人的意見表示,書面勞動合同不能訂立,使他們的勞動權益得不到最終的保障。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義務就不清楚。只有口頭的協議,雙方的勞動關係的內容是不確定的,而且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時候,由於沒有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往往拿不出維護自己權益的證據。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障。所以,我們這次勞動合同制度的完善中,把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並且作為所有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律義務。
他説,這樣的規定,實際上就是鼓勵和引導用人單位要儘量地多訂立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有這樣,才有利於對勞動者的權益保護,有利於勞動關係的穩定。(胡永平)
責編:張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