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2024年,在文物行政部門大力支持下,長城沿線15省份檢察機關開展“長城保護公益行動”,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675件,制發檢察建議469件,提起訴訟43件,督促保護長城點位846處,設置長城保護碑、界樁4051個,增加長城保護員467人,清除保護區內違章建築物、構築物5.3萬平方米,修復長城保護範圍內生態環境72.9萬平方米,推動解決長城本體、長城風貌、展示利用等一系列相關問題,進一步凝聚長城保護社會共治的共識。
檢察機關辦案發現,故意破壞、違法挖斷、佔用長城等情形時有發生,部分地區墻體出現裂縫、傾斜嚴重,甚至隨時有坍塌風險。檢察機關通過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推動加強長城本體保護。例如,某企業將人行道路拓寬為生産通行道路,導致長城出現斷點斷面20余處,檢察機關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協同行政機關督促該企業拆除違建,推動依法設立長城保護標識、保護界樁,有效保護長城斷面。
“四有”是國家依法實施長城保護管理的基礎和保障,即劃定長城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樹立長城保護標識、建立長城記錄檔案、設置長城專門保護管理機構和人員。檢察機關辦案發現,部分地區長城“四有”落實不到位,影響長城保護效果。檢察機關通過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督促推動長城“四有”落實。此外,檢察機關還通過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促進規範長城保護性修繕,督促加強長城保護協作。(記者劉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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