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記者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13日,修訂後的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對外發佈。新標準到底有哪些改變?一起來了解一下。
新標準明確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此外,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並且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後視鏡;要求生産企業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並在銘牌、産品合格證上進行標注。
新標準設置了8個月的生産過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業既可以按照舊標準生産,也可以按照新標準生産;2025年9月1日以後,所有新生産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標準要求。
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不會被強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借助以舊換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換代。
简体
繁体
拼音
蓝底黄字
黄底黑字
黑底黄字
原始配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