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障蓄洪區內民眾利益

來源:光明日報  |  2020年07月27日 10:17
光明日報 | 2020年07月27日 10:17
原標題:用制度保障蓄洪區內民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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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于平(媒體評論員)

  近日,安徽阜南受強降雨影響,淮河干流王家壩段超出保證水位,王家壩閘啟動開閘放水,蒙洼蓄洪區啟用,蓄洪區內4個鄉鎮、2000余名居民連夜撤離。王家壩閘于1954年首次開閘蓄洪,截至目前共開閘蓄洪16次。

  蓄洪區啟用,是為了保淮河下游安全,讓更多人的生命安全不受威脅,體現出抗洪救災“尊重規律、綜合防治”的取捨和決斷。對此,蓄洪區的民眾是有所準備的。比如在蒙洼蓄洪區,當地民眾在多年抗洪經驗下,創造性地發明了兩種生活區域——保莊圩和莊臺,蓄洪區就如一個大水盆,水盆中放的小水盆就叫保莊圩,把盆反過來,盆底向上,人生活在盆頂上就是莊臺,不論洪水在蓄洪區內怎樣蔓延,在保莊圩和莊臺的民眾都是安全的。

  但即便如此,蓄洪給民眾帶來的損失依然是巨大的。當地一位老人面對媒體嘆息,今年他們家莊稼的長勢很好,説到這裡老人話鋒一轉,又毅然表示:“心疼咋弄呢,不能只想著自己。”毫無疑問,這些蓄洪區民眾舍小家為大家的付出,令人感動,值得整個社會銘記。

  啟用蓄洪區保下游,是汛情危急時的不得已之舉。近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明確提到,要做好蓄滯洪區運用準備,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時無備。這就要求在平常時期,蓄洪區必須做好防災減災的建設,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使得一旦蓄洪啟動,可以做好地區居民安全保障和轉移等各項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民眾的損失。

  對於無法避免的損失,也應該考慮完善相關補償機制。當地民眾顧全大局的態度和做法值得稱道,但代價不能讓他們獨自承擔。事實上,蓄洪造成的財産、種植、養殖等方面的損失非常驚人。以安徽潁上縣3處行蓄洪區為例,統計顯示,新中國成立以來,這3處行蓄洪區累計大小行洪45次,經濟損失約62億元。

  類似的補償機制,在有些地方其實已經初步實現。比如,2013年,《黃河下游灘區運用財政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正式施行,黃河下游“灘區運用”將由財政進行補償,此舉將惠及數十萬黃河灘區居民。類似的做法,可以推廣到更多承擔蓄洪泄洪功能的地區,給這些受災的當地居民發放適當補貼,對他們為公共利益作出的犧牲予以道義上的感激和經濟上的補償。

  洪災當前,需要每個人的付出和努力,需要一部分民眾堅守舍小家為大家的大局觀,同時也不能忽視對個體權益的關注。維護防洪安全,也要尊重和保障洪區內居民利益,如此才更加公平。在法律制度層面上,亟須厘清責任,建立更為完善的補償機制,徹底打消蓄洪區民眾的後顧之憂。

  《光明日報》( 2020年07月27日 02版)

編輯:陳思源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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