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戰“疫”大考,智慧法院得到哪些新啟示?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  2020年05月07日 16:55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年05月07日 16:55
原標題:通過戰“疫”大考,智慧法院得到哪些新啟示?
正在加載

  在舉國一心、全民抗“疫”過程中,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廣泛應用於“不見面”政務服務、智慧物流配送、智慧交通保障等各個領域,保障了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秩序和社會正常運轉秩序。現代信息技術發揮的具體應用實踐也給智慧法院的發展方向、工作理念、建設路徑等方面帶來了新的啟示。

  實踐梳理:智慧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的主要應用場景

  近年來,全國法院將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設作為“車之兩輪、鳥之兩翼”,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不斷深化完善。

  智慧法院建設的各項成果在疫情防控期間得到了非常廣泛的應用,但主要的應用場景和領域集中體現在訴訟服務、互聯網庭審和移動執行三個方面。

  廣泛開展在線訴訟服務。各地法院充分依託移動微法院、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在線訴訟平臺,拓展在線訴訟服務功能,向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在線提供訴訟諮詢、交費退費、信息查詢、聯絡法官、申訴信訪、舉報投訴等全方位訴訟服務,保障當事人足不出戶即可獲取司法信息、辦理訴訟事項。

  積極探索互聯網庭審方式。儘管互聯網庭審並非此次疫情催生的新生事物,但在疫情防控期間得到了廣泛使用,各地法院紛紛開啟線上庭審模式,讓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能參加庭審,使大量矛盾糾紛得到在線化解。

  充分運用執行信息化成果。經過為期三年的“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全國法院執行信息化建設已經相對成熟。各地法院全面依託執行信息化辦案平臺,引導當事人網上申請執行立案、遠程辦理相關執行事項。充分運用“總對總”“點對點”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有效開展線上財産保全查控、執行查控以及執行款扣劃,運用移動執行平臺、短信、微信、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辦理聯絡、接待當事人等事項。依託執行案款管理系統,通過網銀、微信、支付寶等系統以線上轉賬的方式接收、發放執行案款。

  創新發展:以互聯網庭審系統建設為重點

  新冠肺炎疫情“是一次危機,也是一次大考”。應對危機、答好“考卷”,各行業、各領域都會遇到前所未有的新情況、新問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亦不例外。做好疫情期間的在線訴訟工作,解決好在線訴訟所依託的互聯網庭審系統是重要前提。

  互聯網庭審系統的創新建設由疫情防控期間在線訴訟的實際需求催生。與疫情發生前運行相對成熟的網上立案、線上調解等工作相比,互聯網庭審儘管有一些實踐,但總體上仍處於探索階段。各地法院所採取的各種互聯網庭審方式普遍存在無法對接審判業務系統、無法完成複雜案件的舉證質證等缺陷。基於此,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從今年1月28日開始研發一種可複製、可推廣、能夠滿足庭審各類需求的在線庭審系統,並於2月10日正式上線運行南通法院“支雲”庭審系統。

  融合運用多種現代技術手段滿足在線訴訟多樣化需求。“支雲”庭審系統與其他互聯網庭審系統顯著的區別在於依託科技法庭系統,與審判業務系統、庭審直播系統等實現無縫對接,其主要功能都緊貼庭審活動的實際需要。比如,系統建設依託已有的科技法庭系統,法官在線開庭需在原有審判法庭內進行,保障庭審活動應有的莊嚴感和儀式感;系統與審判業務系統實現內外網對接,關聯了案件信息和電子卷宗;實現圖片、文字、音視頻等多種格式證據材料線上展示,複雜案件亦可在線舉證質證。

  互聯網庭審系統為在線訴訟提供了便利條件,也為在線訴訟的推廣適用和規範完善奠定了堅實基礎。在線訴訟必須以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為價值導向,嚴格執行訴訟法規定,在法律框架內探索和實踐。互聯網庭審系統應用場景的特殊性決定了對規範性的要求更高、更細。疫情防控期間互聯網庭審系統建設和使用實踐告訴我們,在線訴訟並非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權宜之舉,而是順應互聯網庭審方式改革趨勢、深化智慧法院建設的長遠之策。

  著眼未來:關於建設方向和路徑的幾點思考

  人民法院“戰疫”實踐為智慧法院建設的深化拓展提供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創造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也為未來發展指明了方向。

  搶抓智慧法院發展的重大歷史機遇。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應對也使我們對現代化治理體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經過這次危機,人民群眾對現代化治理模式有了更為廣泛的共同認知和記憶,智慧法院建設以及成果的普及應用將更具群眾基礎。我們要抓住歷史機遇,積極運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加快智慧法院建設,讓互聯網司法成為一種習慣,用更多更好的建設成果讓人民群眾便捷順暢地享受科技創新帶來的新紅利。

  加強智慧法院建設基礎法律理論研究。智慧法院的建設過程本質上是一個創新的過程,任何創新都會對既有運行模式産生突破和衝擊。與其他領域的創新相比,智慧法院建設所服務的司法審判工作具有合法性、規範性、程序性等固有要求,決定了智慧法院項目創新具有一定限度。畏縮守舊,無法實現智慧法院建設的初衷;“步子”邁得太大又會産生合法合規性風險,引發社會質疑。把握好這個限度,是智慧法院建設必須直面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強化對智慧法院建設的基礎法律理論研究,深入論證建設項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提升服務審判執行中心工作的實際效能。一方面要從理念上真正回歸審判,使智慧法院建設與司法審判活動深度融合,讓服務審判成為信息化攻堅克難的重點;另一方面,要繼續抓牢智慧法院建設各項基礎工作,尤其是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

  增強智慧法院建設的系統性、集成性。系統性首先表現在智慧法院建設方向應涵蓋訴訟服務、審判執行、司法政務、司法警務、黨建等法院工作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並通盤考慮系統功能架構,實現一體化、統籌化推進。集成性是智慧法院建設的另一個重要方向,即將種類繁多的系統和應用程序集成至一個統一的平臺,解決資源部署分散、數據統籌不便、使用效率不高等問題,同時便於法院各項事務的分級分層管理。

  融入智慧城市、智慧社區建設和社會治理體系。近年來,全國智慧城市建設成果顯著,並逐步向基層社區延伸拓展。智慧法院建設亦是智慧城市建設的一部分,與智慧城市建設系統、應用成果的互通對接和信息共享,不僅有助於法院信息化視野的拓展,更能便捷高效地掌握經濟社會運行的基礎數據,為司法決策、司法管理提供精準參考。

  深化先進科技成果的引進和使用。智慧法院建設要始終堅持“大數據、大格局、大服務”理念,積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移動5G、區塊鏈等先進技術成果,不斷拓展數據資源,持續更新技術功能,強化智慧化開發應用,推動先進信息技術與審判執行工作深度融合。同時要強化互聯網思維,加強與國內優勢研發單位的合作,充分整合資源,提高智慧法院建設水平,開創智慧法院建設新格局。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作者: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曹忠明 | 圖片來源:南通中院 | 編輯:冼小堤

編輯:謝博韜 責任編輯:王敬東
點擊收起全文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頂部
最新推薦
精彩圖集
正在閱讀:通過戰“疫”大考,智慧法院得到哪些新啟示?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手機看
掃一掃 手機繼續看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