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出臺保險資管産品管理辦法 彌補監管空白

來源:新華網  |  2020年03月26日 06:27
新華網 | 2020年03月26日 06:27
原標題:銀保監會出臺保險資管産品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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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3月25日電(記者李延霞)記者25日從中國銀保監會獲悉,為規範保險資産管理産品業務發展,統一保險資管産品監管標準,銀保監會出臺管理辦法,對保險資管産品的發行機制、投資範圍、風險管理等進行具體規定。

  《保險資産管理産品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保險資管産品定位為私募産品,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産品形式包括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和組合類保險資管産品等。

  投資範圍方面,辦法規定,保險資管産品的投資範圍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府機構債券、金融債券、銀行存款、大額存單、同業存單、公司信用類債券、證券化産品、公募基金、其他債權類資産、權益類資産和銀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産。辦法同時要求保險資金投資的保險資管産品,其投資範圍應當嚴格遵守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規定。

  風險管理方面,辦法嚴格規範産品運作,在打破剛性兌付、消除多層嵌套、去通道、禁止資金池業務、限制期限錯配等方面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辦法同時要求保險資管機構按規定提取風險準備金,加強關聯交易管理,細化信息披露安排。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保險資管産品投資運作總體審慎穩健,但各類保險資管産品缺少統一的制度安排,與其他金融機構資管業務的監管規則和標準也存在差異。辦法的制定是在統一保險資管産品規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彌補監管空白,促進保險資管産品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在辦法的基礎上,分別制定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和組合類保險資管産品的配套細則,提高監管政策的針對性。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末,我國保險資管産品餘額2.76萬億元,其中債權投資計劃1.27萬億元、股權投資計劃0.12萬億元、組合類保險資管産品1.37萬億元。

編輯:邢斯馨 責任編輯:王敬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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