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依法精準懲治金融犯罪 保障企業復工復産

來源:中國網  |  2020年03月25日 14:03
中國網 | 2020年03月25日 14:03
原標題:中國發佈丨最高檢:依法精準懲治金融犯罪 保障企業復工復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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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3月25日訊 今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了第十七批指導性案例,均為金融犯罪案件,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三個罪名。

  近年來,金融犯罪呈現持續高發態勢,涉眾型金融犯罪尤為突出,新類型案件不斷增多。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特別是利用互聯網實施的非法集資犯罪案件持續增加。

  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案件10384件23060人,同比分別上升40.5%和50.7%;起訴集資詐騙犯罪案件1794件2987人,同比分別上升50.13%和52.24%。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委員、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表示,準確地把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在疫情防控期間的金融支持政策貫徹落實到檢察工作中,更好服務保障復工復産,是做好當前金融犯罪檢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這批案例對於檢察機關在疫情防控期間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有效保障各項金融支持政策落實到位、助力企業復工復産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楊衛國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主要解決如何認識、識別新金融現象,如何準確區分非法金融活動與合法金融創新的問題。這不僅對於辦理涉網絡借貸案件具有指導意義,對於其他以各種新金融概念為幌子實施非法集資活動的案件,同樣具有指導意義。

  王鵬等人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主要解決在隱蔽性很強的證券犯罪中如何以間接證據構建證明體系的問題。該案例對於檢察機關準確把握刑事訴訟證明標準,依法運用客觀證據證明犯罪,充分履行刑事訴訟主導責任,增強審查判斷證據和指控證明犯罪能力具有指導意義。相關責任人員均要追究刑事責任,也表明檢察機關依法嚴肅懲治證券期貨犯罪的決心。

  博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余蒂妮等人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主要解決的是如何理解適用刑法關於單位犯罪的規定以及加強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之間的有效銜接的問題。該案例對於準確適用刑法關於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虛假破産罪、違法運用資金罪等罪名的規定,正確認識和處理單位的法律責任,加強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之間的有效銜接,形成懲治證券期貨犯罪的執法司法合力具有指導意義。

  鄭新儉表示,在當前疫情防控吃緊的關鍵階段,檢察機關將通過依法精準懲治金融犯罪,準確把握金融法律政策界限;優化辦案方式方法,依法保障企業復工復産需求;加強以案釋法,引導企業依法經營等舉措保障金融服務,維護金融秩序穩定。

編輯:羅萌 責任編輯:王敬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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