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北日報消息,3月22日,就部分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後,復診發現核酸檢測“復陽”的醫療救治、保障等問題,湖北省衛健委副主任涂遠超接受湖北日報全媒記者專訪,進行解答。
涂遠超介紹,對於在復診中發現核酸檢測“復陽”病例,有症狀的患者由接診醫療機構通知“120”,將患者轉運至現有定點醫院進行治療,再次達到出院標準後予以出院,並進行2周隔離康復觀察;對於無症狀的患者,由接診醫療機構通知所在社區,由社區將患者轉運至有關集中隔離康復點,進行2周集中隔離康復觀察,達到解除隔離標準後解除隔離。
“復陽”患者在首次確診時,已按照國家相關要求納入確診病例上報,因此復診時不再作為新增確診病例重復上報。目前,武漢市已指定金銀潭醫院、市肺科醫院作為“復陽”患者定點收治醫院。
同時,就新冠肺炎出院和“復陽”患者醫療保障,湖北省也做出相關安排。涂遠超介紹,湖北全省基層醫療機構承擔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主體責任,將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全部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範疇,並作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重點人群進行管理,做好健康監測、復診和定期隨訪工作。預約其做好健康狀況復診,重點復查血常規、生化、氧飽和度,必要時復查胸部影像和新冠病毒病原學檢測。一旦發現出院患者出現發熱、咳嗽等臨床表現,應儘快將其轉至定點醫院進行復診。“復陽”患者治療費用,參照新冠肺炎確診病例醫保報銷和財政補助政策,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在解答“復陽”患者是否具有傳染性問題時,涂遠超表示,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對“復陽”患者監測情況及專家初步研究來看,目前暫未發現“復陽”患者傳染人的現象。我省已部署定點收治醫院對“復陽”患者進行臨床觀察,總結經驗,科學評價,以指導下一步醫療救治工作,同時要求疾控部門對“復陽”患者進行流行病學追蹤調查,有關科研機構對“復陽”患者的樣本進行病毒培養或病毒載量檢測,進一步明確“復陽”患者傳染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