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業局公佈10起典型涉嫌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案例

來源:華聲在線  |  2020年03月08日 16:23
華聲在線 | 2020年03月08日 16:23
原標題:湖南省林業局公佈10起典型涉嫌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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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聲在線3月7日訊(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劉勇 通訊員 張瑜)近日,省林業局公佈了在疫情防控期間辦理的10起典型涉嫌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省林業局堅決貫徹省委、省政府相關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積極組織全省各級森林公安機關和林業執法隊伍,開展打擊非法獵殺經營野生動物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行動。據初步統計,1月23日至3月5日,全省林業部門累計出動人員17.2萬人次,車輛3.56萬台次,聯合清查市場餐飲等經營場所7.2萬家(次),辦理行政案件127件;全省森林公安機關共辦理刑事案件12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4人。

  一、謝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2019年1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謝某在漣源市楓坪鎮球樹村亂石坪等山林中通過放置捕獸夾、架設捕鳥網、採用誘鳥器等禁用方法非法獵捕野生動物39隻(其中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雀鷹1隻)。2020年2月11日,漣源市森林公安民警將犯罪嫌疑人謝某抓獲,並當場收繳作案工具捕獸夾13個、獵捕網6張、誘鳥器1套,野生動物死體20隻、活體1隻。目前,謝某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二、孫某非法經營野生動物案

  從2019年開始,犯罪嫌疑人孫某未經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在益陽市赫山區承租一門面,向各類餐飲酒店出售水律蛇、花蛇等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2020年1月22日,赫山區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開展疫情防控清查時,發現孫某經營的門店內有竹鼠、蛇類、大鯢等野生動物,孫某無法提供合法的經營野生動物來源手續。森林公安民警查明其非法交易額超過30萬元,其行為已違反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涉嫌非法經營罪。目前,孫某已經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三、田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2019年2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田某先後5次在龍山縣洗洛鎮小坪村地段的山林中非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並拍攝了相關視頻。2020年2月8日,龍山縣森林公安局在開展新冠肺炎病毒輿情巡查時,發現田某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立即組織警力將其抓獲。通過田某保留的視頻和實物,專家鑒定其獵捕的野生動物有1隻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白頸長尾雉,7隻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腹錦雞(3隻被田某食用)。目前,田某因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已經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四、姚某波等人非法狩獵案

  2020年2月8日,犯罪嫌疑人姚某波、姚某浪兩人在新晃侗族自治縣縣魚市鎮團溪村境內安裝絲網非法獵捕鳥類時被該縣森林公安局民警現場抓獲,當場收繳畫眉鳥、布穀鳥、青菜雀等鳥類15隻,扣押獵網一張。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姚某波還交待了其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多次網捕鳥類的犯罪事實。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五、余某等人非法狩獵案

  2020年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余某、成某華通過放置帶定位報警裝置的捕獸夾,在長沙縣金井鎮軍民水庫和團結水庫周邊山林非法獵捕野生動物。2020年2月26日,長沙縣森林公安局抓獲犯罪嫌疑人余某、成某華,繳獲鳥籠、戶外報警裝置、捕獸夾、音源誘捕器等作案工具31件,查獲野生動物肉製品30斤和竹雞活體1隻。犯罪嫌疑人余某、成某華分別於2月27日、2月28日被依法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六、張某等人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自2016年起,犯罪嫌疑人張某先後在廣州市、清遠市和祁陽縣從事野生動物網上經營活動。2020年1月28日上午,根據群眾舉報,祁陽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在祁陽縣羊角塘鎮其岳父家現場查獲河麂凍體10隻、野豬凍體1頭、野兔凍體56隻、竹鼠凍體10隻、鳥類凍體17袋361余只、野豬腳4隻、鱷魚龜活體8隻、草龜活體2隻。隨後又根據犯罪嫌疑人張某供述,森林公安民警在羊角塘鎮銅銀村一養殖場內查獲活體河麂約60隻。1月31日,祁陽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抓獲同案犯罪嫌疑人黃某。犯罪嫌疑人張某于2020年3月5日因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祁陽縣森林公安局執行逮捕。犯罪嫌疑人黃某因涉嫌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監視居住。

  七、涂某等人非法狩獵案

  2020年1月17日至1月22日,犯罪嫌疑人涂某夥同犯罪嫌疑人羅某在衡陽縣石市鎮多次非法狩獵,共獵捕野生黑水雞4隻、竹雞2隻、兔子1隻。經專家鑒定,7隻動物均為“三有”野生動物。2020年2月5日下午,衡陽縣森林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涂某、羅某抓獲,並扣押作案工具獵夾22個、誘捕器2套、門套40個。目前,犯罪嫌疑人涂某和羅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八、李某社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2020年1月2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社在未取得特許獵捕證的情況下,在資興市清江鎮上堡瑤族村仙婆廟組“楓樹垅頂”山場放置自製繩吊套索用於獵捕“野雞”。2020年2月3日,資興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根據舉報線索將其抓獲。經鑒定,李某社非法獵捕的2隻“野雞”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白鷴。犯罪嫌疑人李某社被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九、何某成非法狩獵案

  自2019年6月以來,犯罪嫌疑人何某成在汝城縣濠頭鄉紅星村“黃泥將屋背”山場,採用麻繩、竹插板製作獵套的方法非法獵捕野豬1隻。2020年2月27日,汝城縣森林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何某成抓獲,並在何某成家中收繳各式狩獵夾186個,用於製作獵套的麻繩20根、竹插板10個。當日,犯罪嫌疑人何某成被依法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十、向某成等人非法狩獵案

  2019年2月,犯罪嫌疑人向某成、向某加、向某交三人在桑植縣涼水口鎮李家莊村大埡荒山用鋼繩套獵捕野生動物,共獵捕到18頭野豬、6隻麂子。2020年2月27日,桑植縣森林公安局民警將正在非法狩獵的犯罪嫌疑人向某成、向某加、向某交抓獲,並扣押了三人的捕獸夾、籠子等非法狩獵工具,在向某成和向某加家裏查獲野豬肉(死體)34.9千克。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成、向某加、向某交三人已被依法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編輯:董淑雲 責任編輯:王敬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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