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不能成野生動物“殺戮場”

來源:法制日報  |  2020年03月04日 09:47
法制日報 | 2020年03月04日 09:47
原標題:養殖場不能成野生動物“殺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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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戴先任

  近日,國家林草局發文要求,全面整頓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從業機構。早在幾年前,我國野生動物養殖産業産值,每年就已達5000多億元人民幣,現在規模可能更加龐大,但其中魚龍混雜,亟待規範(3月3日《科技日報》)。

  我國野生動物養殖産業巨大,據了解,2016年,全國野生動物養殖産業的專兼職從業者就達到了1409萬人,創造産值5206億元人民幣。但目前我國野生動物養殖産業卻魚龍混雜、泥沙俱下。不能因為野生動物養殖産業帶來了巨大經濟效益,就對行業存在的非法野生動物交易亂象視而不見。

  據媒體報道,雖然我國對於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很嚴格,但卻有一些具有許可證的養殖場“挂羊頭賣狗肉”,拿著合法的證,幹著非法的事。一些養殖場裏關著的野生動物,並非全部由繁殖而來,有的只是將收購的野外偷獵動物到養殖場過渡一下,再用合法手續,送往其他地區。

  如此一來,野生動物養殖場成了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洗白工具”。這讓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變得更為隱蔽,也更難被發現。另外,正如專家指出,國家林草局缺乏執法權;工商部門雖負責市場監管,但缺乏專業力量;而公安部門對野生動物犯罪打擊力度不夠……這些都助長了野生動物非法貿易的猖獗。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續,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猖獗很可能是此次疫情暴發的誘因。對此,國家出臺了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法律。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這一決定被輿論解讀為全面禁“野”,但全面禁“野”禁的是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及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並不是要“一刀切”取消野生動物養殖産業。野生動物養殖經濟效益可觀,需要做的是促其健康發展。

  目前野生動物養殖産業積弊已久,有必要對該行業加強監管,如加強對野生動物養殖場的監管,全面整頓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經營利用從業機構,對於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嚴厲打擊,尤其對那些“挂羊頭賣狗肉”的養殖場,該關停就必須關停,還要對責任人依法嚴厲懲治。決不能讓野生動物養殖場成了野生動物的“殺戮場”。同時,也有必要對野生動物的主管部門賦予必要的執法權,而國家林草局、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也要加強協同作戰能力,對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形成打擊合力。

  用科學立法和有力執法來共同應對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這樣才能促進野生動物養殖産業健康發展,而不是成為“帶毒”的經濟。

編輯:徐晶 責任編輯:王敬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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