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階段性降電價氣價支持企業復工復産

來源:人民日報  |  2020年02月23日 10:40
人民日報 | 2020年02月23日 10:40
原標題:階段性降電價氣價支持企業復工復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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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2月22日電 (記者陸婭楠、冉永平)記者22日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出通知,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和非居民用氣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産、共渡難關。

  此次階段性的降電價措施,降價範圍包括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現執行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的所有電力用戶。電網企業在計收這些電力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包括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降價時間從2月1日起至6月30日,執行5個月。對於之前用戶已交的電費,電網企業要按照降價標準退費或抵減。

  此前,針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企業較多,防護物資生産企業擴大産能、用電量增加,以及各地新建擴建醫療場所需要電力電量保障等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7日出臺了疫情防控期間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重點減免兩部制電力用戶容(需)量電費負擔,對新建擴建醫療場所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等。此次明確此項政策也執行到6月30日。

  經測算,此次降電價政策惠及用戶約5000萬戶,涉及用電量約3.2萬億千瓦時,約佔全部工商業用戶電量的3/4,目前平均電價每千瓦時約0.667元,按5%的降幅測算,每千瓦時可降低3.3分,預計2—6月份可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約440億元。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初步測算可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約150億元。兩項政策合計可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約590億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還明確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此次階段性降價,是在現行天然氣價格機制框架內,提前實行淡季價格政策,盡可能降低企業用氣成本。一是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非居民用氣,上遊供氣企業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適當下浮,盡可能降低價格水平。二是對化肥等涉農生産且受疫情影響大的行業給予更加優惠的供氣價格。三是對價格已放開的非居民用氣,鼓勵上遊供氣企業根據市場形勢與下游用氣企業充分協商溝通,降低價格水平。一般情況下,淡季價格政策實施期為3月中旬至11月中旬,此次提前執行淡季價格政策,並在6月底前給予更大的價格優惠。

編輯:錢景童 責任編輯:王敬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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