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今天(28號),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獲得表決通過,將於明年6月1號起施行。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是我國衛生健康領域內的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從2017年12月以來,這部法律草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經歷了4次審議,在中國人大網向社會公佈,最終以國家法律的形式,對醫療衛生健康領域裏的社會關係和行為進行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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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醫鬧”事件屢禁不止,該法作出明確規定: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違反本法規定,擾亂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秩序,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産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傑:“近期發生的(北京傷醫)事件,已經是嚴重的刑事犯罪了。我們國家的刑法對傷害致死、對殺人都是有嚴格法律規定的,所有危害健康、危害生命的行為,都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在這裡我還想説一句,我們應該認識到,醫生是我們全體公民的健康衛士,所以,對醫生的侵害,無論從道德上還是從法律上,都應當予以嚴厲譴責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