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遭遇“踢皮球”怎麼辦?最高人民法院回應

來源:中國網  |  2019年12月10日 15:04
中國網 | 2019年12月10日 15:04
原標題:中國發佈丨“民告官”遭遇“踢皮球”怎麼辦?最高法回應
正在加載

  中國網12月10日訊(記者 金慧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梁鳳雲今日在最高法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生效的民事裁定,以不屬於民事合同為由,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人民法院行政審判部門應當依法受理、依法立案,減少不同審判部門之間“踢皮球”的情況。

  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行政訴訟就是老百姓告政府的訴訟。行政訴訟法列舉了行政協議的類型,主要包括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和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補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徵用補償協議案件在行政案件中佔相當大比例,如果老百姓認為行政機關在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補償過程中行使了行政優益權行為,或者認為行政機關違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除了這兩類有名協議之外,還包括其他無名協議,其中相當多的行政協議類型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如政府投資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賃買賣等協議,常見的還有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協議,即公私合作協議、PPP合作協議。

  梁鳳雲指出,行政協議既有行政性的一面,也有合同性、協議性的一面,導致在界定和區分行政協議和民事合同中存在困難,對於一些界定不明、合同屬性不清的協議案件個別地方法院出現了“民事推行政、行政推民事”現象。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簡稱規定)明確規定了推定管轄制度,生效的民事裁定,以不屬於民事合同為由,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人民法院行政審判部門應當依法受理、依法立案。

  為保障行政協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救濟權利,以及選擇管轄法院的權利,規定明確,行政訴訟除在原告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之外,另行增加了協議的訂立地、履行地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的管轄標準。

  “通過這樣的規定,我們力求減少行政干預,充分保障民營企業在內的行政相對人在行政協議案件中的合法權益,並且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梁鳳雲説。

編輯:康彥龍 責任編輯:劉亮
點擊收起全文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頂部
最新推薦
精彩圖集
正在閱讀:“民告官”遭遇“踢皮球”怎麼辦?最高人民法院回應
掃一掃 分享到微信
手機看
掃一掃 手機繼續看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