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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6月18日訊 中華全國總工會近日下發《關於認真做好 2019 年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用人單位需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 不得以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充抵高溫津貼。
通知中強調,各級工會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群眾監督職責,督促用人單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要求,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
通知中稱,各級工會要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各項保障措施,改進生産工藝和操作流程,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合理安排或調整作業時間,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職工休息時間;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不得以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充抵高溫津貼。
通知中要求,如發現用人單位存在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工會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必要時應下達限期整改建議書;用人單位拒不接受監督整改意見的,應依法提請政府有關部門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