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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雷(化名)拿著新買的刀,在深夜通過“二維碼轉賬”搶劫了一名女子。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該院以搶劫罪對李雷提起公訴,李雷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值得一提的是,李雷在收到400元現金和400元轉賬後,匆匆離開,回到家後還自作聰明地修改了微信昵稱,並將400元轉賬記錄刪除。
據檢察院透露,2019年2月2日23時許,李雷因手頭有點緊,便尋思著抄起新買的刀出去“找點錢”。從暫住地一路出發,李雷不久後來到了一處小公園,這時一名獨自坐在長凳上休息的女子引起了他的注意。
李雷見狀悄悄在離對方50米左右的另一處長凳上坐下,一邊觀察對方。見四下無人,女子手中玩著手機,身邊還有一個揹包。李雷考慮後決定對她動手,還特意將自己的灰色圍巾矇住臉方便行動。
李雷迅速上前一把抓住女子的肩膀,拿出刀抵住她的胸腹部,威脅道:“把所有的錢交出來!”女子毫無防備,受到了驚嚇。她戰戰兢兢地表示錢都可以交出來,只要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説完,便配合地打開了自己的包,將400多元現金全部交給了李雷。
接過錢後,李雷全部塞進了褲袋,但還不滿足的他又將女子拖拽了幾米遠,繼續用刀命令對方:“把手機拿出來!裏面有沒有錢?”女子膽戰心驚地表示並沒有錢,並不相信的李雷繼續命令她將手機打開,發現微信零錢裏還有400元。
“你騙我!快把這些錢也給我!”李雷一邊罵罵咧咧,一邊又掏出自己的手機,打開了微信二維碼,讓女子掃碼加其為好友後,再將微信零錢裏的400元轉賬給他。
收到錢後,李雷匆匆離開。回到家後,自作聰明的他還特意修改了微信昵稱,並將400元轉賬記錄刪除。
2月3日,警方在李雷暫住地將其抓獲。到案後,李雷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李雷交代,因近期個人經濟情況不佳,臨近過年沒錢回家,於是有了搶錢的念頭,趁路上行人稀少的時候,向受害人動了手。
日前,金山區檢察院以搶劫罪對李雷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為,李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認同該指控罪名,判處李雷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