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赴港上市 為何“同股不同權”

來源:央視網

發佈時間:2018-05-07 作者:盤和林

核心提示:近日,小米集團向港交所遞交了上市申請,被認為將是今年全球最大規模IPO。

近日,小米集團向港交所遞交了上市申請,被認為將是今年全球最大規模IPO。

而小米之所以選擇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而並沒有選擇國內A股的原因,正是因為港交所在四月底宣佈,從4月30日起,接受同股不同權架構的公司赴港首次公開募股。小米是港股實行新上市制度後,首間採用同股不同權架構申請IPO的企業。

什麼是“同股不同權”,這類型的股權架構也被稱為雙重股權架構,將公司股票分為A類股和B類股,外圍投資人購買的股票為A類股,就如阿裏巴巴中的軟銀,以及小米中的啟明創投一樣,而始創股東及團隊則持有的是B類股。

A類股和B類股最大的差別在於投票權,正如小米提交的上市申請一樣,A類股的持有者,一股代表一份投票權,而B類股的持有者,一股代表著十份投票權。這就意味著,最大的股東並不意味著就是控股股東,並不意味著就擁有決策權。正如小米此次遞交的招股説明書上顯示,雷軍擁有小米公司31.4%的股份,卻擁有公司53.79%的表決權。

IPO開放“同股不同權”可以説是一種非常好的嘗試,將吸引內地更多類似小米這樣的企業到港股上市。從企業的角度來説,增加了上市的選擇餘地,在此前,內地企業比如阿裏巴巴“同股不同權”只去美國資本市場上市。

“獨角獸”企業大多為初創的高科技或者互聯網公司,該類企業的未來發展前景遠大,但是初期公司資金量不足,即便到了上市階段或許還沒有達到盈利,同時當前階段還需要大量的研發投入以及基礎設備的採購,對於資金需求迫切。通過“同股不同權”制度安排,上市公司在能夠募得大量公司所需基金的情況下,管理層依然還能保持公司的決策權。

這一制度設計有助於改變資本與控制權、創始人利益等之爭,在很大程度上激勵高科技或互聯網公司到資本市場募集資金的積極性。“同股不同權”不改變控制權的安排,有助於“獨角獸”企業上市後經營情況的穩定。

對於很多投資人而言,因為看好部分“獨角獸”企業未來的發展前景,他們願意為公司注入大量的資金促進公司的發展,以獲得未來資本增值收益,即使犧牲一些投票權,相比于公司未來增長給自己帶的來的收益,他們也覺得非常值得。

而且,大多數投資人對於這些“獨角獸”企業的經營不是很精通,就比如孫正義代替不了馬雲的合夥人團隊,啟明創投承接不了雷軍的“發燒”夢想是一樣的。所以,這些投資人也願意繼續讓這些管理者在公司的決策中佔據決定地位,這樣也能夠保持公司的長期增長,讓他們的收益也有保證。

可以看到,不管是國內A股降低盈利門檻,再到港股開放“同股不同權”,資本市場都在積極嘗試為高科技和互聯網創新企業上市減少障礙。這些嘗試有利於促進科技企業的發展,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激發民間資本活力,也能讓我們的金融市場在不斷地改革中變得更加包容、完善。(作者係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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