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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之名,護英烈榮光

新聞頻道 來源:央視網 2018年04月28日 18:01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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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消息:4月27日,《新聞聯播》報道了這樣一則大快人心的消息: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習近平簽署主席令,將於5月1日正式實施。

  護英烈榮光,以法律之名。

  英雄烈士,是國家的精神脊梁。兒時的我們都伴隨著英雄的故事長大,將曾經的苦難歷史與先烈們為國捐軀的事跡銘記於心。步入和平年代的中國人民,早已將不怕犧牲、英勇抗敵、堅忍不拔、赤膽忠心的英烈精神刻入骨髓、融入血脈,成為中華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

  畢竟,如果一個民族不崇尚英雄、不尊重英烈,誰還會去做英雄,又怎能造就英雄輩出的時代。而沒有了世代接續、前仆後繼的英雄豪傑,民族和國家,又該如何傳承希望?

  網絡大V“作業本”公開調侃英雄邱少雲和賴寧;三名年輕男子腳踩烈士銅像頭頂拍照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四名男子身穿二戰日軍制服,在抗日遺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合影留念;男子在南京大屠殺紀念碑前拍攝視頻,尋釁滋事;“董存瑞可能不是真實存在的”“劉胡蘭是被鄉親們鍘死的”“黃繼光堵槍眼是因為摔倒了”……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我們很難想象在當下的中國,竟有人可以將“娛樂至死”的精神用在不容褻瀆的英烈身上,更難想象竟有人會公然抹黑英烈、否認歷史,甚至美化侵略戰爭,做出“精日分子”的行徑。

  “當過去不再照亮未來,人心將在黑暗中徘徊。”——法國思想家托爾維克。

  習近平主席曾在《俄羅斯報》發表題為《銘記歷史,開創未來》的署名文章。文中引用了俄羅斯著名歷史學家克柳切夫斯基的一句名言——“如果喪失對歷史的記憶,我們的心靈就會在黑暗中迷失”。如果任由英烈的事跡和苦難過往在歷史虛無主義思潮下被解構、被調侃,國家的整體歷史也將在被懷疑和扭曲中走向虛無。

  因此,今天我們立法保護英烈弘英烈精神,揚民族正氣,把這份實現民族復興路上的強大動力,堅定地傳承下去。

  我們要在媒介傳播中保護英烈: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電信、網絡等途徑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等,均為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權益的行為;

  我們應在自我約束中保護英烈: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褻瀆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均為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權益的行為;

  我們要通過保護紀念設施保護英烈:侵佔、破壞、污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均為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權益的行為;

  我們要在嚴查監管上保護英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英雄烈士保護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均為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權益的行為。

  對有以上行為的人,我們均要追究法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習近平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70週年紀念章頒發儀式上指出:“近代以來,一切為中華民族獨立和解放而犧牲的人們,一切為中華民族擺脫外來殖民統治和侵略而英勇鬥爭的人們,一切為中華民族掌握自己命運、開創國家發展新路的人們,都是民族英雄,都是國家榮光。”

  英烈的墓碑,可以被歲月打磨,卻不能被肆意毀損;英烈的勳章,可以隱匿在山林,卻不能被踩在腳下;英烈的記憶,可以鐫刻在荒野,但決不能任人肆意嘲諷。讓法律為愛國主義的行為正名,讓法律推進社會文化、道德和正確輿論的引導,讓法律幫助所有公民塑造捍衛英烈榮光的浩然正氣。

  讓英雄的精神世代傳承。(文/劉暢)

編輯:劉亮 責任編輯:王敬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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