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擴大開放會帶來哪些陣痛

來源:央視網

發佈時間:2018-04-11 作者:莫非

核心提示:中國此番加大在金融領域的開放力度,既是我國金融業邁向國際化、規範化、現代化發展的需要,更是我國經濟金融全面融入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需要。

4月10日,習近平主席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演講中明確表態:加大開放力度,加快保險行業開放進程,放寬外資金融機構設立限制,擴大外資金融機構在華業務範圍,拓寬中外金融市場合作領域。

金融業是我國經濟的命脈,其開放程度和範圍直接關係到國家金融穩定與安全,正是基於這一考量,這使得每個國家在金融對外開放中慎之又慎,甚至還被視為“禁區”和“險區”。

也正因為金融對外開放的複雜性及風險性,使我國金融企業對外開放處於相對滯後狀態,這表現在外資金融機構在我國尚存存不少政策性制度壁壘、觀念壁壘甚至是環境壁壘,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外資金融機構的業務拓展能力和擴張速度。

以銀行業為例,外資銀行分行經營人民幣業務需要在華開業一年以上,設立營業性機構的總資産規模要求過高,此前對機構牌照也有限制,儘管目前已逐步取消,但外資積極性已不再,影響了外資金融機構快速發展。

中國此番加大在金融領域的開放力度,既是我國金融業邁向國際化、規範化、現代化發展的需要,更是我國經濟金融全面融入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需要。

很明顯,擴大並加深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對國內金融業來説既是機遇也是挑戰,既可起到促進國內金融業發展的正向激勵作用,也有可能對國內金融機構造成一定陣痛。

具體而言:其一,在産品端,外資金融機構會帶來更多元化、更具不同交易策略與收益模式的理財産品,對當前國內金融機構以固定收益類産品主導的理財市場構成很大的衝擊。

其二,在服務端,西方成熟的私人銀行金融服務理念會更快進入中國,比如家族信託服務會帶來財富傳承的新服務方式,個人資産全權委託代理服務會帶來家族辦公室的經營模式,以及海外理財産品的引入會帶來個人跨境投資理財的國際化操作準則等,這增強了國內金融機構財富管理的緊迫性。

其三,在投資理財端,中國多數投資者仍然囿于傳統投資理念,主要關注投資收益率高低,是否有機構擔保等,但外資金融機構全新的投資理念將連同理財産品全面向國內投資者灌輸,會逐步改變國人財富管理觀念,可能使不少業務被外資金融機構“瓜分”而去。

其四,可能將對我國資管業務帶來一定影響。目前我國資管業務剛剛起步,處於發展初級階段,管理也有待邁向正軌,外資金融機構一旦在銀行保險券商擁有更高持股比例,必然會將其作為一項重要的業務突破口,中國金融業資管業務領域的許多機會將被外資金融機構佔去,也必然加大監管難度。

隨著金融業對外全面開放及加深,將加大國內金融機構與外資金融機構的競爭,而為確保公平公正競爭,引導好內外資金融機構健康有序發展,確保中國金融市場穩定和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在監管制度和監管能力方面要全面跟上。

首先應根據金融業開放的時間表和順序,適時制訂並推出相應的金融業務競爭規則,尤其是儘快推出金融資管業務辦法,徹底堵塞資管業務監管套利空間,避免因金融開放而陷入惡性無序競爭狀態。

其次應建立並充實專門的外資金融監管機構,確保監管力量到位。金融開放的前提是要確保不發生金融風險,守住風險防範底線,加強監管、提升金融風險防控能力至關重要。對此,既要儘快形成適應開放需要的跨境金融監管制度,又要加強對短期投機性資本流動和跨境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監測,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再次,結合我國實際,學習和借鑒國際上成熟的金融監管做法,補齊制度短板,完善資本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方式,確保監管能力和對外開放水平相適應。

最後,我國金融業除了加快經營戰略轉型、積極發展中間業務、提高經營競爭之外,還要切實將經營服務的重點放在實體經濟身上,防止並克服過去已發生的資金脫實向虛及資産泡沫傾向再出現,夯實經濟發展基石,為自身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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