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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地區反恐怖中心是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機制的核心。根據《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關於上海合作組織各方應當建立地區性反恐怖機構並保障其運行的規定,在2002年聖彼得堡峰會上,上海合作組織各成員國簽署了《關於地區反恐怖機構的協定》,以此作為建立地區反恐怖中心的法律依據。而後,各成員國元首又于2003年在莫斯科共同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為作為上海合作組織的常設機構之一的比什凱克地區反恐怖中心的建立制定了時間表。最終,隨著地區性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于2004年6月17日在塔什幹成立,比什凱克地區反恐怖中心由此正式啟動,標誌著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機制實現了合作制度化,步入全面深化發展的階段。
圖為:2013年9月13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這是成員國元首集體合影。
三、打造“和平使命”軍演品牌
上合組織雖然不是一個軍事同盟組織,但是以抗擊打擊恐怖主義為目的軍事安全合作一直是該組織的一個重點。軍事層面的合作主要指的是在國防上的反恐演習合作,這是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為實際的反恐手段。為震懾“三股勢力”,上合組織成員國在組織框架內通過聯合反恐軍演提高反恐能力,維護本地區安全,既是正當之舉,也是上合組織活力與有效性的體現。同時,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先後建立國防部長年度會議、總參謀長會議、執法安全部門領導人會議、邊防部門領導人會議等定期會晤磋商機制,增進了軍事互信和務實合作。習近平指出:“多年來,上海合作組織各成員國防務部門和軍隊認真貫徹落實元首共識,完善領導會議機制,開展各領域互利合作,特別是打造了‘和平使命’系列演習品牌,産生了深遠影響,為維護地區安全和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和平使命-2010”聯合反恐軍事演習合練現場
上海合作組織開展的聯合反恐軍事演習,成為成員國之間加強反恐合作、增強相互信任的有效實踐活動。中國與吉爾吉斯斯坦于2002年10月10日至11日在兩國邊境舉行聯合反恐軍事演習,這是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之間首次雙邊聯合軍事演習,也是中國軍隊第一次與外國軍隊聯合舉行軍事實戰演習。中、俄、哈、吉、塔五國國防部長于2003年5月在莫斯科元首會晤期間簽署了關於舉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聯合反恐演習備忘錄,8月6日至12日舉行了多邊聯合反恐演習(聯合——2003)。此後,在上合組織框架內,成員國之間幾乎每年都要舉行雙邊或多邊聯合反恐軍事演習。例如,“和平使命——2005”中俄聯合軍事演習、“協作——2006”中塔聯合反恐軍事演習、“和平使命——2007”上海合作組織武裝力量聯合反恐軍事演習、“和平使命——2009”中俄聯合反恐軍事演習、“和平使命——2010”上合組織聯合反恐軍事演習、“和平使命——2012”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武裝力量聯合反恐軍事演習、“和平使命——2013”中俄聯合反恐軍事演習、“邊防聯合決心——2013”聯合反恐演習、“和平使命——2014”聯合反恐軍演、“海上聯合——2014”中俄海上聯合演習、“海上聯合——2015(Ⅰ)”中俄海上聯合演習等等。這些聯合反恐軍事演習成為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在反恐領域共同應對挑戰、加強相互協作的成果展現和最好例證。
上合組織聯合軍演從舉辦至今,已經步入機制化、規範化軌道。通過多次的聯合軍事反恐演習,成員國之間加強了軍事合作,熟悉了彼此的指揮體系、指揮方式、指揮手段,探索了編組多國聯合部隊的方法和反恐特種作戰的模式和方法,使成員國之間打擊恐怖主義活動的實力不斷增強。
保護地區穩定和安全是上海合作組織的主要職責,安全合作是上合組織的立足根基。上海合作組織各成員國應從保證本地區長治久安、繁榮昌盛、人民幸福的戰略高度,加強各種安全防務合作,打造安全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