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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2日電 背景資料: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
上海合作組織(簡稱“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將於23日至24日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幹舉行。
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是上合組織的最高決策機構,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就組織內所有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和指示。會議舉辦國擔任組織輪值主席國。
自2001年以來,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已舉行了15次。
2001年6月,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首次會議在中國上海舉行。會上,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宣告上合組織正式成立。
2002年6月,元首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在俄羅斯聖彼得堡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憲章》等文件,為上合組織的機制化和法律化建設奠定了基礎。
2004年6月,元首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幹舉行。會議正式啟動了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塔什幹峰會標誌著上合組織正式結束初創階段,進入了全面發展的新時期。
2007年8月,元首理事會第七次會議在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了《上合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等文件,把成員國人民“世代友好、永保和平”的思想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
2008年8月,元首理事會第八次會議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舉行。六國元首就上合組織發展和合作重點方向、相互關係準則、對外交往基本立場等達成新的重要共識。會議通過了《上合組織對話夥伴條例》等重要文件。
2012年6月,元首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了《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關於構建持久和平、共同繁榮地區的宣言》等文件。
2014年9月,元首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杜尚別宣言》。會議還批准了包括擴員法律文件在內的一系列文件。
2015年7月,元首理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在俄羅斯烏法舉行。六國元首簽署併發表《烏法宣言》,批准《上合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簽署了《上合組織成員國邊防合作協定》等在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峰會還通過了啟動印度、巴基斯坦加入程序決議,接納白俄羅斯為本組織觀察員國,阿塞拜疆、亞美尼亞、柬埔寨、尼泊爾為對話夥伴國。
根據會議議程,在本次塔什幹舉行的第十六次元首理事會會議上,六國元首將發表《上合組織15週年塔什幹宣言》,批准《2016-2020落實行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