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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互聯網風險亟待網絡安全立法化解

中國新聞法制日報 2016年04月25日 13:18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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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 

  7億網民,這一數字是我國互聯網事業發展的一個最直觀體現。隨著互聯網事業的快速發展,互聯網與生俱來的“雙刃劍”特點日趨凸顯。

  2014年2月27日,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上,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指出,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今年4月19日,習近平主持召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在此次會議上,習近平再次強調網絡安全問題,並就如何保障網絡安全指明了方向。

  如何將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保障網絡安全重點工作落到實處?從今天起,《法制日報》視點版推出“關注網絡安全”系列報道,通過採訪業內權威專家,以期提供可資借鑒之處。

  □ 本報記者 陳磊

  近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主持召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併發表重要講話。

  習近平指出,要加快網絡立法進程,完善依法監管措施,化解網絡風險。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支振鋒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國家安全法的頒布,網絡安全立法的緊迫性日漸增強,加快網絡立法,才能給網絡安全發展確定一個方向、一個框架和一個原則。

  互聯網時代亟需網絡立法

  2013年,習近平指出,面對傳播快、影響大、覆蓋廣、社會動員能力強的微客、微信等社交網絡和即時通信工具用戶的快速增長,如何加強網絡法制建設和輿論引導,確保網絡信息傳播秩序和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已經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現實突出問題。

  根據黨中央的要求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安排,2014年上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組成工作專班,開展網絡安全法研究起草工作。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介紹了制定網絡安全法的必要性:當前,網絡和信息技術迅猛發展,在促進技術創新、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社會進步的同時,網絡安全問題也日益凸顯。

  這些問題包括:網絡入侵、網絡攻擊等非法活動,嚴重威脅著電信、能源、交通、金融以及國防軍事、行政管理等重要領域的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技術、新應用面臨著更為複雜的網絡安全環境。

  非法獲取、洩露甚至倒賣公民個人信息,侮辱誹謗他人、侵犯知識産權等違法活動在網絡上時有發生,嚴重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以及淫穢色情等違法信息,借助網絡傳播、擴散,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如果通過大數據手段把一個人的活動軌跡都分析一遍,那這個人的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常去地點等信息都能分析出來;如果把一億人的情況都分析一遍,就能找到一些規律性的東西,可能涉及國家經濟、民生甚至一些機密等敏感內容。”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網絡安全保衛學院院長馬丁説。

  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強調為了更好地發揮法治引領和規範網絡行為的主導性作用,加快互聯網領域的立法工作,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互聯網領域中潛藏著巨大的風險,亟需通過制度層面的變革和法律的制定,促進互聯網領域健康發展。

  支振鋒表示,儘管我國已經出臺了各類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但總體來説互聯網立法供給仍有不足,甚至在互聯網諸多領域沒有立法,“互聯網時代亟需與之相適應的網絡立法”。

  網絡安全立法步伐加快

  2015年,網絡安全立法步伐開始加快。

  公開資料顯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工作專班通過召開座談會、論證會等多種方式聽取中央有關部門,銀行、證券、電力等重要信息系統運營機構,一些網絡設備製造企業、互聯網服務企業、網絡安全企業,有關信息技術和法律專家的意見,並到北京、浙江、廣東等一些地方調研。

  在此基礎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工作專班提出了網絡安全立法的基本思路、制度框架和草案初稿,會同中央網信辦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多次交換意見後,反復研究,提出了網絡安全法草案徵求意見稿。

  接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工作專班經同中央國安辦、中央網信辦共同商量,再次徵求了有關部門的意見,作了進一步完善,形成了網絡安全法草案。

  2015年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草案)》。7月6日,草案公佈,徵求公眾意見。草案共7章68條,從保障網絡産品和服務安全、保障網絡運行安全、保障網絡數據安全、保障網絡信息安全等方面進行了具體的制度設計。

  楊東認為,涉及到網絡系統安全、網絡信息安全、大數據信息安全、互聯網金融安全等方面,都是未來互聯網領域立法的重點。

  楊東舉例説,當互聯網改變我們生活方式的時候,隨之而來的是互聯網上出現不同於傳統現象的犯罪和侵權行為,則需要規範互聯網上的犯罪侵權行為,保護網民和企業的正當利益。

  支振鋒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從公開徵求意見的網絡安全法草案看,草案還有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需要政府、互聯網企業、社會各界一起討論,完善網絡安全法律草案。

  實際上,這部法律草案自起草開始到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歷時一年有餘,進程已經非常迅速。

  楊東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立法進程非常快,“應該點讚”。

  網絡立法應適應技術創新

  網絡安全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之後,在接下來的時間裏一直沒有進入二次審議。

  2015年12月16日,習近平在烏鎮出席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開幕式併發表主旨演講。

  習近平強調,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空間是虛擬的,但運用網絡空間的主體是現實的,大家都應該遵守法律,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要堅持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

  對此,支振鋒表示,互聯網雖然是全球化的,但它必須被置於法治和主權之下。無論是恐怖、販毒、淫穢、洗錢、賭博等網絡犯罪,還是商業竊密、非法監聽監視,都應該根據相關法律和國際公約予以堅決打擊。

  “加快網絡立法進程”成為應有之義。

  今年4月19日,習近平主持召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併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指出,要加快網絡立法進程,完善依法監管措施,化解網絡風險。

  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主任黃澄清參加了這次座談會並在會上發言,他表示:“我國目前互聯網的管理模式是成功的,出現了一大批非常成功的國內主流互聯網企業。我國網絡立法工作一直在進行,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和管理體制機制日益完善。只有完善依法監管措施,才能全面保證網絡安全,營造健康向上的網絡空間。在加快立法的同時,網絡空間治理還要綜合運用相關的技術手段和行政管理手段。”

  復旦大學網絡空間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沈逸也參加了這次座談會並在會上發言。“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辦網站不能只追求點擊率,電商平臺不能賣假貨,搜索結果不能按錢排名,社交媒體不能謠言滿天飛,這都是依法治網的基本要求。我國依法加強網絡空間治理,是為了保障網絡空間信息的有序流動,建立一個信息高速流動且促進社會穩定、提升民眾福祉的有序的網絡空間,歸根結底是為了讓大家共享互聯網發展成果”。

  4月22日,座談會結束之後第三天,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了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根據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於2016年6月繼續審議網絡安全法。

  支振鋒建議,在互聯網時代,互聯網立法應該適應時代技術創新,跟上互聯網發展步伐,促進互聯網核心技術的突破,“幾個問題亟待通過網絡安全立法解決”。

  支振鋒認為,數據的安全和隱私的保護是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當前,規模巨大的互聯網企業掌握著海量信息,收集我們每一個人的姓名、性別、聯絡方式、消費習慣等數據,其中包括我們的隱私信息,一旦洩露,將導致嚴重後果,這就涉及數據的流動和防止數據被濫用。

  支振鋒認為,網絡安全立法既需要解決數據自由的問題,也要解決防止隱私被洩露,可以在保護隱私的前提下鼓勵對數據的利用,“這就需要企業界、政府、法學界共同探討”。

  支振鋒對《法制日報》記者説,2015年7月1日,國家安全法開始施行,對包括網絡安全在內的多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在此背景下,跟國家安全法配套的網絡安全法亟待儘快出臺,為我國網絡安全運行提供法律依據。

  楊東認為,在此意義上,加快網絡立法進程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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