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4月26日播出):
在經過充分磋商達成共識後,今天下午,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簽署了《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等三項協議。
一 、《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
雙方同意在台灣海峽北線航路的基礎上開通南線廣州與台北飛行(航)情報區直達航路和第二條北線上海與台北飛行(航)情報區雙向直達航路。
客運方面,大陸在現有航點基礎上增加合肥、哈爾濱、南昌、貴陽、寧波、濟南等六個航點共27個航點經營定期航班。台灣開通桃園和高雄2個航點經營定期航班。雙方同意客運定期航班和包機班次總量為每週270個往返班次。
貨運方面,大陸開通上海、廣州,台灣開通桃園、高雄經營定期航班。
二、《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
由兩岸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就兩岸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保險業分別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確保對互設機構實施有效監管。
三、《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雙方同意在民事、刑事領域相互提供共同打擊犯罪等協助、共同打擊雙方均認為涉嫌犯罪的行為。
協議簽署後,雙方互贈了禮物。會後,中共中央臺辦主任王毅會見了江丙坤一行。王毅表示,l兩岸關係的改善是大勢所趨,也是人心所向.這次會談取得的成果標誌著兩岸經濟往來正常化的目標正在實現.
對於如何推進兩岸關係,王毅提出"經濟為先,循序全面發展;互信為重,逐步破解難題".他希望在實現兩岸經濟往來正常化基礎上,儘快推進兩岸經濟關係的制度化和機制化.包括簽署兩岸經濟合作協議,同時加強文化、教育、科技、青少年等各方面的交流。希望雙方建立互信,逐步為解決兩岸關係中的複雜和敏感問題積累共識,創造條件,互信的基礎就是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
責編:劉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