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新聞聯播):長期以來,我國的支票只能在同城範圍內使用,從今天起,支票可以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六省市之間互通使用,半年之後,支票將可在全國範圍內通用。
支票是我國使用最廣泛的非現金支付工具之一,據統計,2005年度我國共簽發支票約18億筆,金額約350萬億元。
今天,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開始在北京、天津等六省市試運行,這套系統是覆蓋全國的支票清算系統。中國人民銀行將於2007年6月底前完成該系統在全國的建設推廣,屆時支票將可在全國範圍內通用。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支票全國通用後出票人簽發的支票憑證不變,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仍為10天;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向客戶出售支票時,應在支票票面記載付款銀行的12位銀行機構代碼;異地使用支票的金額上限為50萬元。
責編: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