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8月13日出版的《環球時報》報道,中國檢察機關11日以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而非“竊取國家機密罪”對4名力拓案嫌犯正式批捕,被西方媒體普遍解讀為中國對此案“降格”處理。
澳大利亞《時代報》記者加諾特12日撰文稱,中國沒有以竊取國家機密罪指控胡士泰,表明此案已經“降級”到商業罪案的程度。因此對於胡士泰的審判過程會更加透明,量刑也不會非常嚴重,胡士泰還有可能被引渡回澳大利亞。《澳大利亞人報》網站12日報道稱,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被捕也只意味著“指控”,而非“定罪”。中國安全部門有2—9個月的調查取證時間。按照中國法律,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在37天內必須有個正式的決定,或者逮捕,或者釋放。11日剛好到了這個時間點。文章稱,如果定為商業賄賂罪的話,有可能判15年監禁,而間諜罪就會判無期徒刑。
有意思的是,對於一些媒體預測胡士泰可能被判7年,一些澳大利亞網友紛紛留言,認為“判少了”。署名“珀斯的邁克爾”的網友表示,7年對於此類案件來説真是夠少的。還有一名網友説,看來陸克文以靜制動的策略還是挺明智的。網友梅納耶則説,其實很多公司的大小主管都不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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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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