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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魯最高法院再次審判前總統藤森(組圖)

 

CCTV.com  2009年07月14日 23:0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7月13日,在秘魯首都利馬,最高法院特別法庭庭長塞薩爾聖馬丁(中)在法庭上對前總統藤森進行審訊。新華社發

  7月13日,在秘魯首都利馬,秘魯前總統藤森的辯護律師塞薩爾中崎(右二)在最高法院特別法庭為藤森辯護。新華社發

  新華網利馬7月13日電(記者劉國強) 秘魯最高法院特別法庭13日再次開庭,就前總統藤森涉嫌非法使用國家錢財為前總統顧問、前國家情報局主管蒙特西諾斯支付1500萬美元“補償金”一案進行公開審判。

  審判仍由秘魯最高法院特別刑事法庭庭長塞薩爾聖馬丁主持,另外兩名法官協助。在法庭上,藤森承認曾用公款向蒙特西諾斯支付1500萬美元“補償金”的事實,但他又稱這筆鉅款“很快就用別的資金填補上了”。

  2000年9月,蒙特西諾斯收買反對黨議員的醜聞敗露,引發全國政治危機。蒙特西諾斯隨即逃亡巴拿馬尋求政治避難前,時任總統的藤森向其提供1500萬美元的“補償金”。

  藤森從智利被引渡回國受審以來,已經受到了第二次有罪判決。2007年12月11日,秘魯最高法院以濫用職權和指使他人非法搜查私人住所罪,判處藤森6年監禁。2009年4月7日,特別法庭以參與兩起綁架殺人案、犯有“踐踏人權罪”判處藤森25年監禁。

  秘魯刑法規定,罪犯的刑期應根據最重的一次判刑執行,而不是數罪並罰。目前,藤森還面臨其餘2項罪名較輕的司法指控。因此,即使這些罪名成立,他的刑期也不會超過25年。

  秘魯刑法還規定,年滿70歲以上被判刑者可獲得減刑或以在家軟禁代替入獄服刑。

  藤森1990年至2000年3次連任秘魯總統。2000年11月中旬,藤森因國內發生政治危機而出走日本尋求政治庇護,並宣佈辭去總統職務,但隨後被秘魯國會罷免了總統職務。2007年9月22日,流亡國外近7年的藤森從智利被引渡回秘魯,迄今一直被關押在利馬東郊的一所臨時監獄裏。

  [責任編輯:tumizhao]

責編: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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