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生的聯邦法官陳卓光兩歲時隨父母移民來美,苦讀出身,因主審麥道夫案,再成為焦點人物。 (美國《世界日報》資料圖)
中新網7月5日電 華爾街騙子麥道夫被判監禁150年的週一上午,媒體的聚光燈一度落在主審的華裔法官陳卓光身上。他並沒有如麥道夫的律師索金(Ira Sorkin)所建議的那樣,因為他年事已高而對他從輕發落。
陳卓光是個怎樣的法官,又為何做出該判決呢?
《聯合早報》報道説,陳卓光的履歷是另一個美國夢成真的典型故事。他出生於香港,兩歲時隨家人移居美國,母親在環境惡劣的工廠工作,父親在餐館每天辛苦工作12個小時。儘管出身貧寒,但他仍憑著優異的學業成績,先後從普林斯頓大學和福德漢姆大學法學院畢業。
畢業後,他擔任過聯邦檢察官,也在著名的律師事務所工作過。1994年,當時只不過39歲的陳卓光,就被時任總統的克林頓委任為法官。
儘管年紀輕輕就當上法官,但陳卓光的成就卻是有目共睹的。他除了審理過多起受矚目的案件之外,執法能力也深受律師們的讚賞。
根據《2009年聯邦法官年鑒》所收集到的律師們對法官的意見,陳卓光被形容為“優秀的法官”、“法官中的佼佼者”、“認真謹慎”、“異常勤奮”、“非常聰明”。律師們一般也認為他非常專業和待人友善。
美國《財富》雜誌報道,由於該調查是以匿名方式進行的,因此有些法官可能會得到難堪的評價,但陳卓光卻不同。
至於陳卓光判處的刑期,律師們大多認為是“合理”的。其中一人還補充道:“他是個好人,但他不會讓本身的性格影響判決。”
在麥道夫案中,儘管陳卓光下判時斥責麥道夫的行為“邪惡”,但他在此案的三次審訊中,始終對麥道夫彬彬有禮,甚至熱心關切。
有一回,檢察官正對麥道夫的罪行進行冗長的控訴,但麥道夫已經站了一段長時間了,陳卓光就打斷檢察官説:“請等一下。麥道夫先生,你可以坐下來喝點水。”
由於麥道夫一早就認罪,案件很快進入決定刑期的階段。麥道夫的律師索金建議只判12年監禁;緩刑部門認為該讓麥道夫坐牢50年;檢察署卻求刑150年。
結果,陳卓光同意檢察官的看法,作出監禁150年的判決。這比其他金融詐騙案的主角,如恩龍集團和世界電信(WorldCom)總裁的刑期,足足多出了五倍。
麥道夫的律師索金在長達90分鐘的審訊中,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他辯稱麥道夫對自己的罪行感到後悔,也配合當局的調查工作,因此不應該受到“報復”。
可是,當一個接一個的受害者站出來發言後,索金的辯辭就顯得空洞了。
針對麥道夫配合當局調查的説辭,陳卓光認為:“我始終不覺得,麥道夫已經做了所有他能夠做到的事,或是坦白一切。”
陳卓光也説,他收到受害者的數百封信件和電郵,但麥道夫的親友中卻無一人寫信給他,為麥道夫説好話。陳卓光説:“沒有這樣的支持,其原因不言而喻。”
陳卓光最終的結論是:麥道夫的騙局“不僅僅是不見血的罪案”,還“異常邪惡”,他決定判他最長的15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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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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