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0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二十日報道,英國蘇格蘭十名十二歲至十六歲的少年暴徒被控近一千二百項罪名,包括入室盜竊、胡亂開車、襲警和藏有進攻性武器等。
其中一名十四歲少年被列為犯罪次數最多的暴徒──他被控一百六十八項罪名,包括盜竊、惡意破壞、應受懲罰和魯莽的行為,以及道路交通罪名等。
另一名十四歲少年面臨一百四十項控罪,其中一些是暴力控罪,包括襲警。最小的罪犯年僅十二歲,面臨八十六項控罪,包括入屋盜竊、縱火和道路交通罪名。
保守黨蘇格蘭議會議員加文-布朗説:“我認為這些數字絕對是令人震驚和可怕的。顯然,這個制度有問題。如果有人犯了這麼多罪行,就不應讓他們上街。”他説:“我認為,為了保護公共,應把這些人關起來。”
這十名少年暴徒,來自愛丁堡不同地區,並不是同一個幫派的成員。雖然他們一再被捕,但是他們大多數仍可以在街上遊蕩。
高級官員承認,對一些少年而言,犯罪是一種“生活方式”,警察設法密切監視他們的活動,直到可以把他們送上成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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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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