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聯合國5月14日電(記者王湘江 白潔)總部設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的氣候變化委員會14日在這裡發佈報告,呼籲發達國家在兌現現有援助承諾的基礎上,進一步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用於適應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資金。
這份名為《縮小差距:發展中國家如何減少災害風險與適應氣候變化》的報告説,窮國是氣候變化最大的受害者。
在1992年通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發達國家承諾要幫助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所帶來的不利後果,除非這一承諾得到落實,否則發展中國家不會同意通過新的全球性氣候變化框架性公約。
報告説,由於各國在減緩氣候變化方面動作緩慢,因此未來用於應對氣候變化的成本只會越來越高。發達國家不僅應兌現將其國民總收入的0.7%用於官方發展援助的承諾,還要在不影響現有發展項目的情況下提供新的、額外的資金,幫助發展中國家增強適應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能力。
報告説,援助應優先提供給最為脆弱的非洲和小島嶼國家。作為第一步,發達國家應立即提供10億至12億美元,幫助那些已經受到氣候變化衝擊的最為脆弱的低收入國家。
氣候變化委員會是由瑞典政府2007年發起組建的,由13名來自不同國家、具有不同專業背景的知名人士組成,瑞典國際發展合作大臣古妮拉卡爾松擔任委員會主席。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研究適應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及其與發展和減災之間的聯絡,以及國際社會如何幫助發展中國家增強相關領域的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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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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