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國際時訊):自從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人們總是習慣於將這場危機與1929年的經濟大蕭條進行對比,就連奧巴馬的經濟復蘇計劃也屢屢被人們冠上了“新政”的標簽。那麼,七十年前,羅斯福總統的新政到底都有哪些內容,我們通過一個短片來了解一下。
羅斯福“新政”的核心可以用三個R來概括,就是改革(Reform)、復興(Recovery)和救濟(Relief)。
由於大蕭條是由瘋狂投機活動引起的金融危機而觸發的,羅斯福總統的新政也先從整頓金融入手。羅斯福政府先後説服國會通過了70多項新政法案,其中就包括《緊急銀行法令》和《1933年銀行法》,加強國家對經濟的干預和管制。這些措施對穩定局勢、疏導經濟生活的血液循環,産生了重要的作用。
羅斯福還促使議會先後通過了《農業調整法》和《全國工業復興法》,以儘快恢複國內生産。這兩部法律制定出商業主體遵守的“公平競爭”規則,並緩和了緊張的勞資矛盾。
羅斯福上任後從一開始就傾注了極大的力量興辦大規模的公共工程,以擴大政府開支來彌補私人投資下降而出現的空白,並解決部分就業問題。1935年4月28日,羅斯福正式宣佈“以工代賑”計劃,成立公共工程署和民用工程署,明確規定對有工作能力的失業者不發放救濟金,而是幫助其通過參加不同的勞動獲得工資。
責編:劉海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