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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高法再裁定關塔那摩囚犯有權向非軍事法庭上訴

 

CCTV.com  2008年06月13日 00:5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華盛頓6月12日電(記者 楊晴川 王薇)美國最高法院12日以5比4的表決結果作出一項裁決,再一次判定被關押在古巴關塔那摩美軍基地監獄的外國恐怖嫌疑犯有權就自己是否應被關押而向美國非軍事的普通法庭提出上訴,布什政府無權予以限制。

  這一裁決實質上推翻了美國總統布什2006年推動國會通過的《軍事委員會法》當中限制關塔那摩囚犯向非軍事法庭上訴的條款。

  最高法院大法官肯尼迪在12日的裁決書中寫道,限制關塔那摩囚犯在非軍事法庭的上訴權違反美國憲法。他指出這些囚犯和美國公民一樣,有權向除軍事法庭以外的美國普通法庭就自己是否應被關押提出上訴。他還批評政府和國會未能為關塔那摩囚犯提供充分的上訴渠道。但裁決書沒有提及美國政府是否有權關押這些囚犯。

  隨同布什在歐洲訪問的白宮發言人佩裏諾表示,布什正在研究這一裁決,但拒絕作出評論。

  美國2002年1月在關塔那摩設立監獄,主要關押“911”事件後在阿富汗戰爭中俘獲的“基地”組織和塔利班嫌疑犯。美國將這些囚犯列為“敵方戰鬥人員”,拒絕給予其《日內瓦公約》規定的戰俘權利。

  2006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曾裁定關塔那摩囚犯有權向非軍事法庭提出上訴。但同年9月布什授意當時共和黨控制的國會通過《軍事委員會法》,使得最高法院的判決失去效力。此後,一些關塔那摩囚犯就這一問題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最高法院去年6月同意受理這一上訴,並於今年6月12日作出判決。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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