鋻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古巴共和國政府同意建立外交關係,兩國政府已決定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互換大使級的外交代表,以進一步發展兩國兄弟人民間業已存在的友好合作關係。
一九六0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對中古建交聯合公報的説明
1960年9月2日,時任古巴總理的卡斯特羅在古巴全國人民大會通過《哈瓦那宣言》時,宣佈同台灣斷絕關係,並表達了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意願。9日,新華社哈瓦那分社社長曾濤作為中國政府代表開始和古巴外交部就兩國建交問題進行會談。24日,古總統、總理、外長簽署法令,決定與我建立外交關係(該法令由古《今日報》當天公佈)。28日,經兩國政府批准,雙方同時發表建交聯合公報。29日,中古兩國領導人就建交事互致賀電。
1990年4月28日,雙方換文確認1960年9月28日為兩國正式建交日。
責編:王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