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4日電 韓國總統盧武鉉和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日4日在平壤發表了《南北關係發展與和平繁榮宣言》,表示將在民族精神基礎上,合力開啟民族共同繁榮和自主統一的新時代。
《宣言》共包含8項內容,雙方在加強對話、擴大經濟和人道主義合作、建立朝鮮半島和平機制和無核化等問題上達成了廣泛共識。
韓聯社披露了《南北關係發展與和平繁榮宣言》內容。《宣言》摘要如下:
1.南北堅守和積極實踐《6 15共同宣言》。
南北雙方決定根據民族團結的精神,自主解決統一問題,重視民族尊嚴和利益,一切都將以此為鑒。為表明堅持落實《6 15共同宣言》的決心,雙方決定研究紀念6月15日的方案。
2.南北雙方決定,超越思想和制度的差異,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賴的鞏固的南北關係。
南北雙方決定,互不干涉內部問題,南北關係問題要通過和解與合作、符合統一目標的方式去解決。
南北雙方決定,為了使南北關係朝著統一方向發展,完善各自的法律和制度。
南北雙方決定,為了在解決南北關係擴大和發展的過程中發生的問題時,不違背民族的願望,雙方在議會等各個領域積極推進對話和接觸。
3.南北雙方決定,為結束軍事上的敵對關係,緩和朝鮮半島的緊張局勢,保障和平,進行密切合作。
南北雙方決定,不互相敵視,緩和軍事上的緊張局勢,通過對話和協商解決糾紛。
南北雙方決定,為預防在西海海域發生的突發性衝突,制定共同捕魚海域,並由韓國國防部長官和朝鮮人民武力部部長於今年11月在平壤舉行會談,磋商將該水域指定為和平水域的方案和對各種合作項目的軍事保障措施等建立軍事信賴關係的方案。
4.南北雙方一致認為,應結束目前的停戰機制,構築恒久的和平機制,並決定為推進與此有直接關係的三國或四國領導人在朝鮮半島舉行會談宣佈戰爭結束而進行合作。
南北雙方決定,為解決朝鮮半島和平問題,力促六方會談、《9 19共同聲明》、《2 13共同文件》順利落實。
5.為了均衡發展民族經濟和共同繁榮,南北將在互惠互利和有無相通的原則下積極促進經濟合作事業的發展。
南北雙方鼓勵經濟合作領域內的投資,大力推進社會基礎設施和資源開發事業,按照民族內部合作事業的特殊性給予相當的各種優惠政策。
南北雙方大力推進多种經濟合作項目,包括建立海州地區和周邊海域的“西海(黃海)和平協力特別區域”,規劃共同捕魚區及和平水域;建設經濟特區、搞活海州港;允許北方民間船舶直通海州港;共同利用漢江下游口等。
南北雙方決定在儘快的時間內將開城工業園區第一期建設完工並著手進行第二期的開發項目;在文山至峰洞間進行鐵路貨物運輸項目,併為此儘早完備相關的通行、通信和通關等全方位的政策保障措施。
南北雙方決定推進開城至新義州的鐵路及開城至平壤的高速公路維修問題的協商作業,以便雙方共同利用這些區間的交通設施。
南北為了進一步推進雙邊經濟合作事業,將現有的“南北經濟合作促進委員會”升級為副總理級別的“南北經濟合作共同委員會”。
6.南北為了宣揚優秀的民族悠久歷史和文化,將在歷史、語言、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藝術和體育等社會文化領域內加強交流與合作。
南北為了實施白頭山(長白山)觀光項目,將開設白頭山-首爾的直通航線。
南北決定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南北拉拉隊將第一次利用京義線列車。
7.南北決定積極促進人道主義合作事業。
南北將擴展離散家屬的相逢事業,推進影像信件的交換事業。
為此,金剛山會面所建設竣工之際,將派遣雙方代表常駐,隨時進行離散家屬的會面活動。
8.南北將在國際舞臺上為民族利益和海外同胞的權益,加強相互的合作。
南北雙方同意為了推進上述宣言內容的履行,舉行南北總理會談,並於今年11月份在首爾舉行第1屆南北總理會談。
南北雙方還同意為了南北關係的發展,雙方領導人隨時會面討論雙邊問題。
責編:荀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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