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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11日電 臺檢方偵辦陳水扁機要費案及陳水扁家庭洗錢疑案,今天第五度傳訊陳水扁,訊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陳水扁。檢察官認為,在機要費案及洗錢案中,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佔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
據“中央社”報道,特偵組今天訊問陳水扁的部分包括:機要費遭侵佔、詐領,以及南港展覽館弊案中,企業被控行賄公務人員等兩大部分,由於檢方認為事證明確,因此決定向法院聲押陳水扁,台北地院將於收到特偵組移送的卷證後,開庭審理。
責編: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