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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你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中央電視台中文國際頻道《海峽兩岸》。陳水扁執政八年八大案,今天我們來説説“臺開案”。所謂“臺開案”,是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內線交易案的簡稱。近日,臺開內線交易案再度開庭,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親家趙玉柱等人出庭受審。臺開案曾經在2006年震撼台灣政壇,因為他是陳水扁家族爆出的第一起弊案,如今雖然已經事隔兩年多了,但是這個案件仍然備受關注。那麼臺開案到底是怎麼回事?關於這個案子,又有哪些最新的進展呢?今天我們就這個話題通過衛星連線的方式,邀請到兩位台灣的嘉賓來共同探討。一位是台北大學的教授鄭又平先生,一位是台灣的時事評論員陳鳳馨女士。二位好。
陳鳳馨:大家好。
鄭又平:大家好。
主持人:好,我們還是先來一起看一段簡單的背景資料。
“臺開案”是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內線交易案的簡稱,該案件是2006年5月被國民黨籍“立委”邱毅披露的。據邱毅掌握的資料,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于2005年7月,用母親簡水綿的名義,以每股3.5元新台幣的價格,大量買進已經遭到停牌處分的台灣土地開發公司的股票。而在趙建銘大筆買進臺開股票後不久,2005年8月底,台灣金融管理部門介入,使臺開公司獲得多家銀行的聯合貸款165億元新台幣,臺開股票也因此起死回生。這樣,趙建銘一家就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通過購買臺開股票獲利7000多萬元新台幣。
國民黨籍“立委”:趙建銘先生把它接手了,他用了許多人頭去接手,其中的一個人頭,就是他的媽媽簡水綿女士。
台北市地檢署隨即對趙建銘及其家人涉嫌的“臺開案”展開偵查。兩個月後,“臺開案”偵結,包括趙建銘和其父趙玉柱在內的7人因涉嫌內線交易,被檢方列為被告。檢方認定,趙建銘勾結臺開公司前董事長蘇德建,事前曾獲得臺開股票的內線消息,再夥同父親趙玉柱購買股票,牟取暴利。台北地方法院經過近半年的密集審理,于2006年年底做出一審判決,趙建銘和其父趙玉柱內線交易罪名成立,分別被判有期徒刑6年和8年零4個月,並分別處以罰金3000萬元新台幣。2007年6月底,台灣高等法院對“臺開案”又做出二審宣判,認定趙建銘和趙玉柱兩人非法所得超過一億元新台幣,對他們的刑責全部加重,其中趙建銘被判有期徒刑7年,趙玉柱被判有期徒刑9年半,並維持對他們各處以3000萬新台幣的罰金。而趙建銘和趙玉柱的律師則以高等法院計算犯罪所得的方式不恰當為由,提出上訴。2007年年底,台灣終審法院撤銷“臺開案”的二審判決,發回重審。
主持人:鳳馨我們知道,這個臺開案是從2006年就被引爆了,其間有過一審、二審兩次宣判,現在又再度開庭,那麼首先還是能不能先跟我們簡單介紹一下,這個臺開案目前進展到什麼階段了?
陳鳳馨:其實在台灣來講,一個重大的犯罪案件,像臺開案這樣子,它因為涉及的內線交易屬於重大犯罪案件,它必須要經過三審才會定讞,到目前為止,臺開案經過了檢察官起訴,一審二審,現在其實在三審的階段,它碰到了一些在犯罪事實認定上面的小小差異,也就是説,到底你的犯罪金額所得,到底應該是一億元以上還是一億元以下,這個牽涉到刑期的認定,所以發回高等法院請它重新做審判的一些認定。不過,原則上,三個審不管是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或者是最高法院,都認定這是一個犯罪事實,毫無疑義。
主持人:那麼這個案子是從2006年爆出的,到現在兩年多的時間,歷經了兩次宣判,有七名被告,可以説真的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案件,那麼首先還是請鄭教授來跟我們梳理一下這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情況?
鄭又平:那這個案子它的源頭要回溯到當時開始的時候,它是從2005年的7月14日的一頓飯開始起頭的,當時臺開公司的董事長叫蘇德建,蘇德建為了巴結我們的“駙馬爺”趙建銘以及他的父親趙玉柱,他就在高級的日本料理三井安排了一個晚宴,同時他也請來了蔡清文跟遊世一這兩個人在旁助陣,在飯局上談的問題是什麼呢?就是他要透露一個重大的利多消息,其中包括了臺開公司即將獲得銀行團165億的聯貸,還有臺開公司其它的各種利多消息,那麼在這個同時,彰化銀行手上有一批臺開的股票,彰化銀行想要讓這些股票能夠獲利了結出脫,那麼趙建銘就透過了蘇德建的關係,跟彰化銀行在那頓飯上搭上了線,後來他們在2005年,透過盤後的交易,不是在盤中,是在股市的盤後,特定人買賣的方式,由他的母親作為人頭,也就是簡水綿,由他的母親出面買下來了5001張臺開的股票。當然過一陣子他們又再度出脫,而其中的不法獲利根據計算至少有一億多元以上。
陳鳳馨:其實在這個案子一開始的時候,一審的判決裏頭,法官痛斥趙建銘家族叫做權貴犯罪,他用了這四個字來形容趙建銘他們一家人,剛剛當然老師已經把整個來龍去脈説得非常非常清楚,它原本就是一個很單純的內線交易案,他比所有的股民都更先知道一家公司的利多消息。那為什麼他們會先知道,因為他們是權貴,所以公司的領導人就要去巴結他們,告訴他們有這個利多消息,然後請他們來買。同時很重要,希望透過他們的影響力,再去説服官方的一些機構,給臺開更多好處,更多利益。它本來只是一個單純的內線交易,以及權貴去發揮他的影響力有一些不法事實的一些情形。可是因為檢察官要去查證這一些犯罪的行為,就要去查很多他們的金融交易的情形,在查金融交易的情形之後才發現,這一家人真很會騙錢,他們騙錢的方式非常非常多。譬如説像趙玉柱,他就會去當一個乒乓球協會的理事長,然後把乒乓球協會的50萬給騙掉了。譬如説,他就會告訴人家講説,你可以來政治獻金,就把人家的政治獻金給騙掉了。那麼這裡面還有其他的事實,比如説有一家財團,耐斯集團,想要入主一個公股佔了相當比例的一家金融機構,想説我一下子可以做銀行家了,那麼他透過誰才能夠做銀行家呢?就找到了趙玉柱跟趙建銘,給了他們三千萬,後來檢察官是説,這三千萬是借款所以就沒有起訴,但是事實上這裡面的整個行賄的事實也是非常清楚的。再譬如説,就發現到説趙建銘他代言了一個臍帶血的一個代言,一代言就是一千七百萬,完全沒有申報所得稅,逃漏稅的金額是高達七八百萬元的新台幣。所以看到他們的資金流向,其實在當時覺得很震撼,當然現在因為回頭看到了陳水扁的洗錢案,就會覺得那只是小巫見大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