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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亂槍打向李登輝馬英九 被指企圖模糊焦點

 

CCTV.com  2008年09月04日 09:2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台灣“高檢署”特偵組9月3日上午就正偵辦的“國務機要費案”再次傳訊多日未露面的被告陳水扁到案。圖為被偵訊後,陳水扁下午在其卸任後的辦公室舉行記者會,拿出製作的資料板緊“咬”馬英九。 中新社發 陳立宇 攝

  中新網9月4日電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台灣檢方就機要費流向昨天偵訊陳水扁後,陳水扁隨即舉行記者會展開大反擊,把李登輝及馬英九拉下水,狡辯自己並無不法。另外,他又否認前台灣“調查局長”葉盛茂的説詞,聲稱並沒“收到公文”也沒説過公文“找不到了”。

  扁應訊提15項“外交”文件

  欲推翻檢方起訴的正當性

  陳水扁昨天第四度以貪污案被告身份,前往特偵組接受機要費案調查。他問檢察官:“全案是否真如外傳即將偵結?”隨後提出多份文件,宣稱是他任內動支機要費1.2億多元新台幣,先後對美、日等國推動15項“機密外交”案證據,機要費全部因公支用,沒有流入私人口袋。

  報道説,陳水扁可能擔心機要費案被起訴,幾乎把昨天當是法院審判前終結辯論庭,多次“慷慨”陳述他推動“機密外交”工作;還以李登輝使用機要費及馬英九特別費案為例,強調並無不法。

  但辦案人員檢視15項“機密外交”文件,發現內容只簡單提到和特定外國人士活動,部分雖有簽名領款人名字,但並不是“總統府”正式公文書,扁無法提出這些活動是公款支用證明。檢方判斷扁可能借此拖延偵辦進度;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強調:“如果無法檢附原始憑證,就應依會計作業準則,填寫支出證明單,否則就會被認定説法顯無證據。”

  由於檢方近日將起訴陳水扁,他以身體不適要求提前結束偵訊,但回到辦公室不到3小時立刻舉行記者會反擊,企圖訴諸輿論手段,推翻檢方起訴的正當性。

  陳水扁在昨天記者會上半小時都站著説話,完全看不出身體有任何不適,反而像電視臺名嘴。他首先闡述機要費是台灣最早也是最特別的特別費後,還不時秀出廣告牌讓記者看清楚,將矛頭指向李登輝任內每年憑領據列報的機要費都超過50%,他還説:李登輝奉天項目也是“政府”的錢,公家的錢,但“為了對日工作,也可以交給某個‘總統’信任的民間人士,甚至絕大多數75%是沒有單據的。”

  陳水扁隨後把炮口轉向“馬英九特別費怎麼用”,又拿出數據板輔助説,馬擔任台北市長時特別費案,判決也可當參考。他懷疑馬將特別費匯了50萬美元給在美國的女兒,反觀他機要費沒放到自己口袋,也沒匯到島外,暗諷司法單位對馬、扁是兩套標準。

  扁辯稱沒看到什麼公文

  昨天的記者會現場只開放3個問題。媒體問及扁家海外資金狀況,陳水扁答:“有關海外資金部分,我真的不了解。”至於葉盛茂公文隱匿風暴,他説:“今天特偵組也問到這個問題,我也作了非常詳盡説明,在我從特偵組回到辦公室後也接獲台北地檢署證人傳票,要我為這個案子作證,既然還在調查當中我必須盡我義務與責任説明。”

  扁強調稱,“‘總統’有來自各方面情資報告一大堆,真真假假無從判斷,所以有關第一次口頭報告,葉前‘局長’也説不夠具體,所以我問了我太太,她也説絕對沒有這回事,我只有選擇相信太太,至於今年的二度報告,那是情資報告,我們只是看到一些情資報告,我們並沒有看到什麼公文不公文的”,“不過,(葉盛茂)報告之前,我已經再三追問我太太,也得到她首度的承認,在海外匯流資金,所以當葉前‘局長’報告時我已經知道了,就是這樣!”

  民眾認為扁企圖模糊焦點

  檢方追擊扁家洗錢案

  由於陳水扁與葉盛茂的説法有很多矛盾,台北地檢署懷疑扁也涉嫌隱匿公文罪,已發傳票要扁明天就葉盛茂隱匿公文案出庭作證,不排除讓扁、葉兩人當庭對質。

  對於陳水扁昨天記者會上的説法,台灣東海大學政治係教授王業立表示,扁是希望訴諸輿論對抗司法,告知支持者,“大家都這樣,為何只起訴我?”他認為,扁拿現任領導人當主要目標,“當然也希望有造成藍綠對決的印象。”台灣政大政治係副教授孫善豪説:“扁的訴求就是他自己錯了,別人也是跟他犯一樣的錯。”

  根據台灣“蘋果日報”昨天進行的語音民調,有超過七成受訪者認為陳水扁以李登輝、馬英九為例為自己辯解,是想拖所有人下水,企圖模糊焦點。

責編:孟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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