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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查洗錢案遇法律障礙 馬英九:肅貪不手軟

 

CCTV.com  2008年08月27日 09:0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消息 據香港明報報道,陳水扁家族涉嫌海外洗錢案鬧得沸沸颺颺,馬英九在一篇雜誌刊出的專訪中強調,他肅貪的決心無可置疑,新當局一定會肅貪,而且會進行到底,“不會手軟、不會猶豫”。但據熟悉此案的法律界人士向記者表示,偵辦陳水扁家族的洗錢案遇到法律障礙。據悉,馬英九已意識到此案的瓶頸,但他不願介入司法,正設法尋求解決之道。

  馬英九也對他日前“登出”陳水扁定下的“機要費案”“機密”一事表示,他看完這些文件後發現“根本不是機密”。

  由於台灣並無“收入與財産不符”及“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等罪名,“洗錢防制法”規定,偵辦陳水扁家族洗錢案的特偵組必須查明扁家資金流向,並證明扁家匯往海外的2100萬美元是“重大犯罪所得”,而這正是檢方最困難之處。

  法律界人士向記者指出,現在偵辦這樁洗錢案是“太遲了”,結果也不樂觀,因為此案是共犯結構所為,“法務部”雖宣佈曾捐錢給陳水扁的企業自首得免除其刑,但企業擔心聲譽受損,不可能出面作證。且檢調機構過去未及時偵辦陳水扁家族的洗錢傳聞,即使今年初案發時未被“吃案”,仍難證明這筆錢是“重大犯罪所得”。

  該位人士表示,要了解資金流向,須先取得扁家人海外帳戶資料的授權書,否則就得請求瑞士和新加坡提供司法協助,瑞士曾在“

  拉法葉”購艦案上和台灣有過合作,台北地檢署也曾就巴布亞新幾內亞建交的10億元“外交醜聞案”請求新加坡協助。

  他表示,“特偵組辦案能力沒問題,但欠缺處理國際事務的能力,迄今仍在瞎子摸象”,有關單位應提供協助。他説,特偵組成立以來被批評一事無成,有意藉此案“立威”,甚至擬將證據確鑿的“機要費案”與洗錢案一起辦理,但洗錢案恐曠日費時,應儘速起訴陳水扁的“機要費案”才是。

  另據臺聯合報報道,今天上午7時,“法務部”檢察司長陳文琪及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慶啟人、檢察官張安箴等6人將搭乘長榮航空赴新加坡,決定通過國際司法互助獲取吳景茂及陳致中夫婦在新加坡的帳戶數據,追查扁家族在海外的資金轉移過程。

責編:孟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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