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及兩岸週末包機同時啟動。時隔59年後,兩岸間首次有600多位大陸游客循正常渠道于當日到台灣旅遊,實現了兩岸民眾的雙向旅遊。當日下午,北京首發團遊客及隨行媒體採訪團抵臺時,台灣少數民族跳起輕快的歌舞,表達歡迎。 中新社發 黃少華 攝
中新社廣州七月六日電 (莫非 許潔煌)台灣遊從本月十八日開始正式向大陸居民開放,廣東赴臺遊組團社今日接受記者採訪,就如何報名赴臺旅遊等問題進行解答。
組團社方面表示,報名台灣遊時要看清旅行社是否具有合法資質,要前往國家旅遊局指定的組團社諮詢。根據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遊客去境外旅遊需在本人戶口所在地辦理證件,不能異地辦證。因此,組團社建議市民前往本人戶口所在地城市報名參團。
雖然目前廣東省只有廣州、深圳、珠海、中山四個城市的五家旅行社具備台灣遊組團資格,但已獲批准組團的五家旅行社可以開展同業代理業務,這四個城市以外的廣東居民也可以聯絡與該五家旅行社建立同業代理關係的旅行社報名參團。
此間組團社有關負責人指出,台灣遊目前仍處於起步階段,每天入臺旅遊的人數有限。因此,每家旅行社分到的入臺名額有限,開展同業代理的旅行社分到的名額則更少,有意赴臺旅遊的居民必須等待排期。
據悉,已獲准組團台灣遊的旅行社可以在廣東全省範圍內開展台灣遊同業代理業務,但經營代理業務的旅行社必須與組團資格社簽定合同,遊客參團時要認清旅行社是否為指定組團資格社的代理機構。
赴臺旅遊者的證件由組團社和接待社代為辦理,因此市民在報名台灣遊時,所需的資料有: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和全家戶口本複印件;白色背景彩色二寸免冠照片四張;本人名義五萬元以上銀行存款證明原件或房産證、汽車行駛證等資信證明複印件;在職人員提供“在職證明信”,學生提供“學生證複印件”或“在校證明”,無業人員提供二十萬元人民幣以上“銀行存款證明”原件,學齡前兒童不用提供證明。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申請材料包括旅行社名單表、旅遊發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一個月內拍攝的帶條形碼的大一寸彩色相片。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簽發《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三個月有效一次前往台灣的“L”簽注。《入臺許可證》 則由台灣地接社代辦。
記者了解到,辦理簽證的相關手續費用已包含在團費當中,遊客不必再向旅行社另行交納。
責編: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