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台灣網4月9日消息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國安局”前出納組長劉冠軍和妻子孟雯華涉嫌侵佔“國安密帳基金”1.9億多元(新台幣,下同),遭臺當局“國安局”訴請賠償6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劉冠軍夫婦應連帶賠償6000萬元,並支付自2002年12月至清償日當天的利息。全案還可上訴。
報道稱,判決指出,劉冠軍任職于臺當局“國安局”時,擔任總務室上校出納組長,掌有從事秘密情報項目的“奉天專案”、“當陽專案”共30億元基金。基金平時定存于銀行,以所生孳息支付具高敏感性的情報事務,相關細節只有台灣地區領導人、臺當局“國安局長”、“國安局”會計處官員等少數人知情。
不料劉冠軍利用職務之便,短報基金定存利息收入、私存定存利息,“不法”侵害臺當局“國安局”財物達1億9220萬7元。臺“國安局”主張,劉冠軍將其中3800余萬元于1998年間,以妻子名義在台北市秀明路一段買別墅,其餘則用在購買美金旅行支票、股票和個人花用上。
臺“國安局”認為遭受損失,先就其中的6000萬元訴請賠償。而法院審理期間,劉冠軍夫婦已逃亡島外,均未到案。
判決表示,法院審酌相關卷證後,認為臺“國安局”主張屬實,因此判決劉冠軍夫婦應連帶賠償6000萬元。劉冠軍因涉及“國安秘帳”弊案,涉嫌貪瀆,自2000年逃亡至今,是十大通緝要犯之一,孟雯華則因協助劉冠軍侵吞公款和洗錢,潛逃島外,目前同被通緝中。(高大林)
責編:王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