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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分析:美國航母可否隨意出入台灣海峽?

 

CCTV.com  2008年01月21日 14:30  來源:國際先驅導報  

    (聲明:此文版權屬《國際先驅導報》,任何媒體若需轉載,務必經該報許可。)

    “如果美國航母真的是以‘戰鬥狀態’穿行這條高度敏感的海峽,這種霸權主義的舉動無疑有悖國際法原則”

    國際先驅導報記者李童發自北京在福建和台灣之間,有一條東北-西南走向的寬闊水道,這就是俗稱為中國“海上走廊”的台灣海峽。由於通道位置敏感,外國具戰略意味的艦船和飛機,一般不會輕易穿行。

    然而,據路透社報道,美國太平洋總部司令蒂莫西基廷1月15日在北京召開的記者會上,對媒體公開表示:“要通過台灣海峽的國際水域,我們不需要得到中國的許可。”

    兩天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例行記者會上説,希望美方在台灣海峽這一高度敏感地區慎重行事。

    台灣海峽可用於國際航行

    就在1月15日,基廷召開記者會當天,台灣《中國時報》報道聲稱,“‘小鷹’號取道台灣海峽返回日本,是刻意向中國示威。但是途經台灣海峽時,‘小鷹’號遭解放軍宋級潛艦和‘深圳’號導彈驅逐艦尾隨,雙方對峙28小時。”新聞的背景源於去年11月21日,美軍“小鷹”號航母未能停靠香港訪問,在返回日本橫須賀港口的途中,以“避開南海颱風”為由,曾穿行台灣海峽。

    曾經是“小鷹”號航母指揮官的基廷,自然不忘為他的“愛艦”辯護。1月15日,他在否認了中美海軍在台灣海峽對峙的同時,也強調説,當美國“想要”經過這裡的時候,它會繼續從這裡經過,不會遭遇武裝對抗。

    美軍艦船真的享有在台灣海峽的過境通行權嗎?

    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海洋法學會副會長周忠海在接受《國際先驅導報》採訪時説:“台灣海峽確實是可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所有船舶和飛機確實都享有過境通行的權利,過境通行不應受阻礙”。1996年5月15日,中國簽署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批准書,同年7月6日生效。

    但曾參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起草委員會協調工作的周忠海告訴記者:“《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裏,並沒有基廷所説的‘國際水域’這樣一個名詞。台灣海峽是中國的專屬經濟區。如果美國航母真的是以‘戰鬥狀態’穿行這條高度敏感的海峽,這種霸權主義的舉動無疑是有悖國際法原則的。”

    中方嚴重關切“小鷹”號舉動

    中國方面向來把未經允許的、尤其是荷槍實彈的軍艦穿行,視為一種挑釁行為。就算在1996年臺海危機時,在中國發出公開警告後,美軍當時的“獨立”號與“尼米茲”號兩航母戰鬥群,也沒有公然穿行台灣海峽,而只是停泊在台灣以東100多海裏的海面上。

    “‘小鷹’號此次通過台灣海峽,應該是在‘中線’偏台灣那邊。”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中國海軍軍方人士表示,“肯定不能靠得大陸太近,太近了大家都緊張。”所謂“海峽中線”,是臺海兩岸呈東北-西南走向的虛擬界線,但中國大陸並不承認海峽中線。

    該海軍人士分析説:“美國軍人對海洋法研究得很透,他們人手一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儘管他們至今沒有簽署公約,但卻很會利用公約,為自己的一些危險舉動尋找合法依據。”

    在去年的“小鷹”號事件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曾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美方向中方通報表示,‘小鷹’號在返回母港途經台灣海峽是由於暴風雨原因所致”,中方除表達“嚴重關切”外,也要美方在這高度敏感地區慎重行事。

    美航母並非首次穿行台灣海峽

    其實,“小鷹”號並非首艘穿行台灣海峽的美國航母。

    1995年12月19日,“尼米茲”號航空母艦戰鬥群就曾以“海象不佳”、“例行通行”為由,舍台灣東部太平洋海域而改行台灣海峽。當年中國大陸在台灣海峽舉行了數次軍事演習,臺海局勢頗受國際關切。

    時任五角大樓發言人的曼努埃爾説:“這並不是向中國或任何一方顯示威力。這不過是在國際水域中的一次通行。”據台灣《聯合報》報道,當時對美軍這種典型的“炮艦外交”部署態勢,中國方面表示強烈不滿。

    更早的美國航母穿行記錄,要回溯到20世紀50年代。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第七艦隊悍然開進台灣海峽,阻止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台灣。

責編: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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