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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庭上激動重批檢方 連講8次"為了起訴我"

 

CCTV.com  2007年11月30日 14:53  來源:  

    人民網11月30日電 馬英九特別費案二審今日進行最後的言詞辯論,馬英九除重申自己的清白外,還在庭上發表聲明,連續八次用檢方“為了起訴我”開頭,認為檢方沒有邏輯只有羅織罪名,雙方交鋒煙硝味十足。

    據台灣東森新聞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二審言詞辯論,也可能是最後一次開庭,上午他在黨籍“立委”及同志的簇擁下進入法庭,馬英九神態自若,重申清白,並期待司法公正。今天法庭程序除了進行檢辯雙方言詞辯論以外,還將勘驗部分證據,包含“法務部”、“行政院”、“司法院”等各單位關於特別費的函令解釋。最後進行言詞辯論,由馬英九對全案答辯陳述。

    馬英九在庭上自我陳述時,按照先前準備好的聲明稿,不只重炮抨擊檢方起訴沒有邏輯,只有羅織罪名,也認為包含謝長廷等其他八人特別費案,檢方認定標準不一,説到激動處,馬英九甚至連續八次説了“為了起訴我”這個詞,在庭上凸顯檢方立場問題。

    這是二審最後一次開庭,“高院”也做好馬拉松式辯論的心理準備,沒有辯論終結就不會結束開庭,由於全案政治層面影響重大,如果沒有其他爭議的情況下,全案最快在年底前宣判。

    本案於今年2月13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馬英九起訴,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被依貪污、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當時的市府員工,則獲緩起訴處分。台北地方法院8月14日一審宣判,馬英九獲判無罪,同案被告余文被判刑有期徒刑2年4個月,但由於臺當局實施減刑,刑期減為1年2個月。

責編:韋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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